【本報訊】立法議員區錦新指公共工程評標制度漏洞極多,是貪污溫床。他質詢政府何時會建立完善的評標制度,以杜絕貪污。
區錦新指出,自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巨貪案在2006年「爆煲」後,暴露了特區制度上的不完善,事發至今六年,土地和公共工程判給制度基本沒變。《土地法》固未修訂、《城市規劃法》至今未有,公共財政開支制度因無有效制約制度,仍是「冇掩雞籠」。
他說,回歸後,澳門沿襲澳葡時代的工程計分評標制度,歐文龍案揭發前,人們一直以為這種評標制度有客觀標準,應該頗為完善。這制度規定大型公共公程必須公開招標,即使二百五十萬元以下之公共工程亦須最少標邀三家,分數高者獲標。
這種評標制度本應讓人有信心,可是,歐文龍案在法院聆訊時揭露了這種制度可任人操弄。只要上司明示或默示誰家中標,審標委員會成員便各自「開工」,隨意抬高被指定中標者的分數。若無法抬高亦可拉低其他競爭者的分數,讓指定中標者中選。這種上司授意、隨心所欲更改評標分數讓指定工程公司中標的勾當駭人聽聞。
區錦新指出,這種操弄審標的制度六年來根本未改變。日前廉政公署偵破的一名工務局工程師涉嫌收受工程公司提供利益,利用其評標委員的身分,協助工程公司取得公共工程批給及掩飾施工期間出現的問題,足以說明問題嚴重。是次事件涉案工程師勿論是否有上司指示,但連小小一個評標委員會的成員亦能操控評標結果,暴露評標制度的「百孔千瘡」,貪腐溫床處處,有理由相信此案件只屬冰山一角。
區錦新質詢當局:
一.歐文龍案暴露了目前的公共工程批給的評標可任人隨意操弄,其「百孔千瘡」令人震驚,六年來,特區政府有否認真正視此制度上的漏洞?
二.歐文龍案「爆煲」六年後,同樣手法操弄評標制度竟出自一個身兼評標委員的工程師之手,顯見知內情人可輕易操弄評標制度。當局面對此案曝光,到底能否下決心堵塞漏洞?有何構想?何時可重建完善制度?
三.廉政公署早前接連透過工作報告對違規的政府部門作出提醒和建議,而評標制度的不完善正是造就貪腐的溫床,廉署是否也可在偵破此案的基礎上,對有關制度所存在之漏洞提出完善的建議,並督促相關部門盡快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