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大政協換屆中必須正視雙重國籍問題 在人大政協換屆中必須正視雙重國籍問題

在中共「十八大」及中共十八屆一中全會召開,選舉產生中共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後,國家政治生活又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就是八個民主黨派和各個人民團體紛紛召開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的中央領導機構。比如,九三學社的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已於昨日選舉產生,韓啟德當選為九三學社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主席;而致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正在北京召開,著名影星章子怡、李冰冰作為大會代表正在出席會議。為此,新華社昨日發出題為《中國民主黨派開始集中換屆實現「新老交替」「政治交接」》的新聞稿,指出從近年來的經驗看,各民主黨派全國代表大會大多在中共全國代表大會閉幕後召開。而從中共「十六大」以來,中共各級黨委不斷加大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在人大、政協、政府及司法機關中擔任領導職務的力度。中共「十八大」報告鮮明提出,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團結合作,促進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標上同心同向、行動上同心同行。

八個民主黨派及各個人民團體紛紛召開全國代表大會,既是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依照本身章程規定的換屆交接活動,也是為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的換屆交接預作準備。實際上,按照「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及不成文慣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若干位副委員長或常務委員,及全國政協有若干位副主席及常務委員,是分別安排給八個民主黨派和各個人民團體的負責人出任的。只有八個民主黨派和各個人民團體產生新的領導機構成員之後,他們中的代表人物才能依照國家憲法和「人大代表選舉法」的規定,參加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並進而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中當選為副委員長或常務委員;或是經由中央有關機構主要是中央統戰部經過民主協商,安排邀請他們中的代表人物出任全國政協的委員,並在第十二屆全國政協第一次會議中當選為副主席或常務委員。

這一系列的政治活動,也反映到我們澳門特區來。澳門地區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參選人報名明天就要截止,澳門地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將在本月十七日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經過民主選舉產生十二名全國人大代表。而按「不成文慣例」,在明年三月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中,經過民主選舉,還將會從中產生一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法》,及《澳門地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的規定,無論是全國人大代表的報名參加選舉者,還是選舉會議的成員,都必須是中國公民。實際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因而其成員必須是中國公民。正因為如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派發給選舉會議成員的各項資料中,就有一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那麼,全國政協委員是否有國籍限制?也就是說,參加全國政協及內地地方各級政協組織工作的澳門居民,是否必須是中國公民?之所以會有此問題,是因為最近接連發生了三件事。其一是第十一屆全國政協第一次會議召開時,原為全國政協委員的著名影星鞏利,已不獲邀請連任,據說是她已加入了新加坡國籍,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籍法》第三條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及中國公民如已加入外國國籍,其中國國籍即自動喪失的規定,鞏俐已不再是中國公民,因而不再獲邀請連任全國政協委員。

其二是今年初,第十一屆全國政協第五次會議舉行期間,一些媒體揭發有某些演藝明星或媒體人具有外國國籍,因而對其進行追問,並提出了外國人能否出任政協委員的問題。全國政協會議發言人趙啟正回答記者們的問題時表示,「經過查實,傳聞有誤。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如果有外國國籍就自動放棄中國國籍,政協委員,外籍是不行的。」趙啟正還表示,雖然政協相關章程中並沒有涉及委員國籍的規定,但政協委員一般都是中國公民。

其三是最近發生的「俏江南」董事長張蘭事件。日前,張蘭被曝因一起合同糾紛案,在戶籍地派出所註銷戶口,並被懷疑已加入外國國籍。「變更國籍」一事使她北京市朝陽區政協委員的身份備受關注。針對張蘭註銷中國戶籍一事,朝陽區政協相關負責人曾對媒體表示,朝陽區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制定了一份委員管理的暫行意見,其中規定,如果不具有中國國籍,應不再擔任政協委員一職。在此情況下,張蘭於十一月二十六日以國籍已變更為由,向朝陽區政協提出願意退出政協的文字申請。目前,朝陽區政協正在依照相關程式做好工作。 

誠然,《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並無規定政協委員必須是中國公民,但既然政協的全稱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也既然是「政協章程」有多處使用了「中國人民」的概念,並明確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那麼,全國政協和地方各級政協的成員,就對「非中國人民」具有強烈的「排他性」,亦即只有「中國人民」亦即中國公民才有資格參興成為全國政協和地方各級政協的委員,非中國公民是不能參與的。何況,「政協章程」規定。其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其中「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正是因為政協的「政治協商」職能,決定了政協委員不能由外籍人士擔任,否則就會出現疑似「干涉中國內政」的問題。而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中國也不可能、更沒有必要拿「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去與外國人協商。還有,在全國政協及地方各級政協會議的文件中,往往含有國家機密,並標明「絕密文件,閱後收回」的。倘若讓外國人大模斯樣地接觸這些國家機密,就必然會構成違反《保守國家機密法》規定的違法行為。

由於歷史的原因,澳門居民在參加或出任必須是中國公民的政治公職時,受到國籍問題的困擾。其表現形式很多,但主要是在以下三個方面:其一是在澳門回歸前,按照葡國國籍法規定,因為在澳門出生而主動獲得葡國國籍;其二是葡裔居民的國籍問題;其三是本是中國公民,但在移民他國並獲得該國國籍後又返回澳門定居。

對第一種現象,《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二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已經得到妥善的解決。第二種情況,已有若干葡裔居民出任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和行政會委員,也有個別葡裔居民獲邀請出任全國政協或地方政協的委員,並有不少葡裔居民願意成為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包括曾經宣佈自己不是中國公民而退出選舉會議的馬若龍),相信他們均已按照有關規定選擇成為中國公民。現在最棘手的就是類似鞏俐、張蘭這種因移民他國而獲得外國國籍,現在又回澳定居的情況,成為「外國人參與中國人民的政協組織活動」的疑似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