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評分法澳今年未納廉指排名

【本報訊】「透明國際」今年改變對「清廉指數」的評分方法,由過去的17個評分數據來源改為13個,當中只有具備3個數據或以上的國家或地區才會被排名。由於調整了評分方法後,今年有關澳門的評分數據只有兩個,故澳門在2012年未被納入排名之中。

2012年「清廉指數」的評分方法由過去的10分制變為100分制,「透明國際」表示,新的評分方法可讓各國或地區與往年成績相比較,以檢視清廉狀況的變化。而由於評分方法的改變,故今年的排名不能與往年的作出比較。

澳門自2006年起被納入「清廉指數」內,當時「透明國際」使用了三項評估數據,在2007年及2008年使用了四項評估數據,但自2009年起只有三項評估數據,其中一項是專家的評分,另外兩項則為來自同一機構連續兩年的印象分(感覺)。

傳統上,進行清廉評估的機構很少將澳門列為評估對象,箇中原因包括:地理因素 ── 這些機構不對亞洲進行評估(或甚少評估);人口因素 ── 僅評估有一定人口比例的地區(例如最少人口一百萬的地區);或經濟因素 ── 僅評估使用國際借貸的國家及地區。例如在2011年的評分數據來源中:非洲發展銀行的報告 ── 它僅研究非洲國家;亞洲發展銀行的報告 ── 僅對被視為發展中的國家或地區進行評估,或這些地區最少有一百萬人口,或這些國家或地區最近出現武裝衝突、或視為貪腐特別嚴重的地區方列入研究之列;「世界經濟論壇」 ── 在2010年及2011年中分別對在國際貿易中起關鍵作用的139及136個國家進行研究;Freedom House Nations ── 僅研究29個中歐及最近獨立的國家;世界銀行 ── 研究運用世界銀行貸款的77個國家。

在2012年採用的13個評分數據來源中,只有2個機構對澳門作出評分,最終導致未被納入清廉指數排名內。目前仍對澳門評分的有「政經風險評估」及「Global Insight」,其中「政經風險評估」在2010年對澳門的評分是5.71,2011年為4.68,2012年則為2.85(分數越低,表示越清廉),顯示澳門的廉潔度持續改善。

「透明國際」獨立使用各項數據作為評分方法,不對各國和地區的廉潔狀況直接進行評估,而是利用其他機構的評估和數據進行分析和排名,廉政公署對此表示尊重。同樣地,因為今次評分方法的調整,亦有7個國家及地區未被列為「清廉指數」的評分對象。

廉署稱,任何一個數據都有參考價值,作為監察機構,廉署將繼續依法履行職責,秉持獨立及客觀的原則,全力打擊貪腐行為。廉政公署樂意聽取各界的意見,接受社會的監督。建設一個公平廉潔的社會,單靠一個部門絶不能成事,需要各部門恪守本職,致力於建立高效、透明、廉潔的行政體系,更有賴全社會的參與及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