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湊巧,還是刻意安排,近日有關涉及到兩岸政治對話或協商的話題和事情,都糾纏在了一起,益發令人們更為相信政壇和媒體對此作出的揣測分析:一方面,由台灣兩岸統合學會等主辦的「臺北會談:強化認同互信,深化和平發展研討會」,原本計劃是在六月底舉行,但因「陸委會」和「移民署」認為所邀請的大陸嘉賓中有多達十一位是具有國台辦、解放軍背景的官員,比例過重,因而未有放行入境而致使喊「停」;在經過溝通協調後,這個「臺北會談」總能在昨今兩日舉行,孫亞夫、黃文濤等國台辦官員也能以民間身份入境與會,但這個時間點已是中共「十八大」召開之後,而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希望雙方共同努力,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談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穩定台海局勢;協商達成和平協議,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前景。」的訴求,而據說中共「十八大」報告中有關涉台的部分內容就是孫亞夫有份參與撰寫的,因而孫亞夫的赴台出席「臺北會談」,以至「臺北會談」的本身,都被外間視為「落實十八大報告,促進兩岸和平協商」的作為,這可能是令「陸委會」也始料不及。實際上,昨日就有台灣媒體追問孫亞夫,他此次來台是否是為了「促進兩岸和平協商」?而孫亞夫則以「是(媒體)想多了」作答。
另一方面,就在「臺北會談」舉行的前夕,「陸委會」主委王鬱琦於本月五日受國民黨邀請在中常會作題為《中共十八大後兩岸關係發展》的專題報告,他在報告中指出,當局對兩岸洽簽和平協議應有完整思考,「兩岸和平協定不會與停戰協定、互不侵犯條約一樣」,但要以何種方式呈現,兩岸都應致力找出彼此交集的核心關鍵。因此,「兩岸和平協定」的內容要以什麼方式呈現、包含什麼內容,大陸方面必須先提出更具體的說法,否則很難討論。但他又強調,此時洽簽並非是施政優先專案,「若大陸要談的是指涉統一的協定,這樣的內容也不可能被現階段臺灣主流民意所接受」。由於王鬱琦是馬英九的近身親信,因而他的這番談話內容,就被視為代表了馬英九的想法。實際上,身兼黨主席的馬英九在聽取報告後就稱讚王鬱琦「業務嫻熟」。當然,馬英九還補強了一句:政治協商不是目前最迫切的,「兩岸關係不能呷緊弄破碗」。
但似乎是馬英九仍然擔心人們未能準確領會王鬱琦此番談話內容的意函,因而就在「臺北會談」舉行的前一天,藉著接受《工商時報》的專訪,在重申「大陸應先提出兩岸和平協定的實質內容」,說明和平協定應扮演何種角色,「可否讓兩岸關係比現在做得更好」,及「兩岸和平協議洽簽必須務實,達到對雙方有利,且維持可長可久的關係」的同時,又強調指出,國際上、歷史上「和平協定」多半涵蓋停火、停戰協定及和平條約,亦即針對結束敵對狀態,開始規劃戰後雙方關係。但早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大陸與美國建交時,宣佈不再炮轟金門,兩岸就已真正「停火」。馬英九還聲稱,兩岸經多年往來互動,觀念、態度及行為早已改變,「那還需要規劃停火、停戰、規劃戰後關係的和平協議?」對於中共「十八大」報告有關「在國家統一前,必須有合情合理的安排」的提法,馬英九則表示,一九八九及一九九零年臺灣「修憲」時,終止「動員勘亂時期」,廢止「臨時條款」,即不再將大陸視為「叛亂集團」,台灣對大陸早已作「合情合理的安排」。
由於《工商時報》發表這個專訪的當日,就是「臺北會談」開幕之日,因此其對外傳將會籍此「促談」的孫亞夫等人「搶前表態定調」的意涵,就十分明顯。而且,這個專訪安排,也頗具微妙之處。馬英九是安排了由大陸台商蔡衍明投資收購,因而被視為「親陸護馬」的「中時報系」的《工商時報》來接受專訪,帶有頗高的善意;但卻又不是安排較為專長於政治議題的《中國時報》,而是財經類報章的《工商時報》,卻又是刻意要與馬英九「先經後政」的方針相契合,並將未來的兩岸協商仍然鎖定在經濟領域,至於政治協商則是「免談」。雖然馬英九及王鬱琦都有提出「大陸應先提出兩岸和平協定的實質內容」,但馬英九似乎是擔心大陸方面果然就此「趁風駛帆」,提出進行兩岸政治協商的具體議題,來催促台方走上兩岸政治協商的談判桌,而因馬英九安排由《工商時報》進行專訪的「肢體語言」,及他所說的那一大番「雙方均已主動停火止戰」的談話內容,等於是提前關閉了進行兩岸政治協商的大門。
實際上,王鬱琦的談話發表後,曾引發外間的高度關注,認為馬英九對進行兩岸政治協商的態度,並非如蘇起、張亞中等人所分析的馬英九在其任期內不準備進行政治協商,而是在二零一六年有可能會再度發生「政黨輪替」的壓力,及追求「歷史定位」之下,而有意進行兩岸政治協商,將目前的兩岸互動關係態勢固化下去;但卻又擔心大陸方面趁勢將之促成洽簽「兩岸統一協議」的協商,因而欲迎還拒,躊躇猶豫。馬英九擔心這樣的解讀將會成為主流認知,真的會對他形成「促談」壓力,因而就「適時」地安排了這場專訪,「澄清」外間的解讀和理解,並在孫亞夫等人赴台出席「臺北會談」之前表明對「進行兩岸政治協商」的態度。
馬英九的博士學位,是修讀國際公法。因而他所談的內容,都是以國際公法的理論作切入點。比如「兩岸和平協議」,就是「習慣成自然」地採用了適用於國與國之間的「協定」概念,而不是採用兩岸協商的「協議」概念。實際上,「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採用的就是「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而海峽兩會所簽署的十八項協議,使用的也多是「協議」,而完全棄用「協定」。另外,他聲稱,由於雙方均已主動「停火止戰」,因此無須進行兩岸和平談判,簽署兩岸和平協定。
「協定」概念的使用,很容易會不自覺地墮入「兩國論」的泥淖。而即使是從國際公法的角度,而不是以結束國共內戰遺留下來的敵對狀態作切入點,和平協議也應是經過雙方協商談判,取得共識之後才能簽署,而不是像馬英九所說的單方宣佈「停火」或「止戰」就可以了,因為這是沒有拘束力的,隨時又可以啟動戰火。
實際上,即使是按照馬英九以國際公法的思維習慣來看「和平協議」,他的恩師丘宏達所著的《現代國際法》(三民書局印行)就指出,是必須經過雙方談判才能達成的。而台灣商務印書館所印行的《國際法》(陳治世著)更是指出,絕大多數的國際爭端是經由談判解決的,這也表示談判是最常用的爭端和平解決方法。「以談判來解決爭端的優點,是雙方可以直接表示意見,可以免除不必要的周折」。而兩岸之間目前的情況,是國共內戰遺留下來的。盡管各自都分別宣佈「停火」,但畢竟因為沒有經過談判簽署一個「終止敵對狀態協議」,因而這種現狀還是很脆弱的。
不過,馬英九仍是為兩岸政治對話留有一些餘地。說不好,在「拼經濟」難有起色,馬政府民調滿意度持續低迷,將會影響國民黨的長期執政的危急境況之時,馬英九會以進行「低程度」的兩岸政治對話,來轉移焦點視線,消解壓力。當時,還是要看馬英九本人是否會有這樣的決心和魄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