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合會”第四次例會 達成多項共識 成果豐碩

新華社廣州12月11日電(記者張建華)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11日在廣州舉行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合會)第四次例會,雙方回顧了ECFA貨物及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執行情況,總結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6個小組的工作進展,並就未來工作規劃交換意見。

本次例會由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和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擔任召集人,大陸方由經合會首席代表蔣耀平主談,臺方由經合會首席代表卓士昭主談。例會達成多項共識,成果豐碩。

一是ECFA早期收穫效益持續顯現。

貨物貿易方面,據大陸海關統計,今年1-10月,自台灣進口享受ECFA關稅優惠的貨物金額約68.5億美元,同比增長98.2%,關稅優惠約4.45億美元,同比增長3.2倍。截至2012年10月底,自台灣進口享受ECFA關稅優惠貨物累計金額約109.7億美元,關稅優惠約5.72億美元。

據台灣海關統計,今年1-10月,自大陸進口享受ECFA關稅優惠的貨物金額約12億美元,同比增長39.8%,關稅優惠約4514萬美元,同比增長141.4%。截至2012年10月底,自大陸進口享受ECFA關稅優惠貨物累計金額約22.3億美元,關稅優惠約6790萬美元。

服務貿易方面,據大陸方面統計,今年1-10月,在非金融領域,8家台灣會計師事務所申請獲得有效期1年的“臨時執行審計業務許可證”;50家台灣企業獲准設立獨資或合資企業,合同台資金額2.08億美元;另核準引進5部台灣影片,其中2部已在大陸影院公映。在金融領域,6家台資銀行獲准經營大陸台資企業的人民幣業務;7家台資金融機構獲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截至2012年10月底,非金融領域共有153家台灣企業依據早收優惠措施進入大陸,合同台資金額7.19億美元;另核準引進11部台灣影片,其中7部已在大陸電影院公映;金融領域惠及26家台灣金融機構。

據台灣方面統計,今年1-10月,在非金融領域,ECFA項下臺方核準陸資赴臺投資29件,投資或增資金額581萬美元;另核準引進10部大陸電影,其中9部已在台灣電影院上映。截至2012年10月底,ECFA項下臺方核準陸資赴臺投資60件,投資或增資金額2047萬美元;在電影片方面,共核準20部進口,其中19部已在台灣電影院上映;金融領域,已有兩家大陸銀行在臺設立分行,投資金額為9148萬美元。

二是雙方積極落實投保協議和海關合作協議。

2012年8月9日,《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以下簡稱投保協議)和《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以下簡稱海關合作協議)完成簽署。

投保協議方面,雙方商討協議執行的相關機制與協議生效後擬交換的各項檔等議題。雙方注意到,為因應雙方投資人的期待與需求,雙方已在本協議簽署後開展各項宣傳活動,以使投資人瞭解協議內容及如何運用協議。經過充分討論,雙方表示將進一步加強保護雙方投資人權益,便利雙向投資,充分發揮協商、協處、調解等多元化爭端解決機製作用,以確保協議的落實和執行。

海關合作方面,為使海關合作協議正式生效後儘快啟動各合作事項的實質運作,雙方海關於今年10月決定成立5個專家組,規劃了各組具體合作內容,並設立各組聯繫熱線及聯繫人,以確保ECFA貨物貿易的便捷與安全。

三是ECFA後續協議協商進展順利。

有關貨物貿易協議和服務貿易協議,雙方就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等議題持續進行協商,進展順利。貨物貿易方面,雙方就一般性條款進行積極討論,在五個專章協議商談方面取得重要進展,並就協議產品範圍、降稅模式的分配比例等技術性議題充分交換了意見。服務貿易方面,雙方已安排數十個業務主管部門對市場開放要求進行對口討論,取得積極成果,協議文本已就多數條款達成一致。雙方表示將儘快完成商談。

有關爭端解決協議,雙方已就爭端解決機制設計理念、爭端解決的基本原則、程式框架和爭端解決協議的主要內容作了充分溝通,並已就爭端解決協議的適用範圍、磋商程式、調解程式、審查程式、執行程式等方面的內容達成諸多共識。雙方一致表示,繼續推進兩岸爭端解決協議商談進程,適時達成協定。

四是兩岸產業合作成果持續深化。

第二屆兩岸產業合作論壇已於今年11月舉辦,以“兩岸產業合作之突破與創新”為主題,雙方充分交流與討論,就下階段推進兩岸產業合作達成廣泛共識。另在雙方選定的5個先期合作項目取得積極進展。

未來在TFT-LCD項目方面,將持續運用雙向投資機制,共建兩岸創新顯示產業鏈;無線城市項目方面,將持續推動成都、寧波及福州試點與TD-LTE產業合作;汽車及電動車項目方面,將加強落實推動合資企業電動汽車產品示範運行;LED照明項目方面,推動哈爾濱寒帶照明試點及山西試點,努力建構兩岸LED產業良好交流平臺;冷鏈(低溫)物流項目方面,將持續完善與研究創新試點模式,積極推動試點合作。

五是兩岸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獲得進展。

大陸方面已核準台灣貿易中心上海、北京代表處,台灣方面也已核準機電商會臺北辦事處。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將於評估執行情況後,再進一步協商新增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事宜。

兩年來的實踐證明,經合會是兩岸經貿領域制度化協商的重要平臺。通過這一平臺,雙方就兩岸投保協議與海關合作協議達成一致,並由兩會完成簽署;積極推動ECFA其他後續協議的協商;持續深化早期收穫計劃執行成效;推動兩岸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取得進展。雙方認為,由於全球經濟存在高度不確定性,兩岸需要加強合作、優勢互補,共同採取更為積極有效的措施以穩定、發展、繁榮兩岸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