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房子上的香港高官

有的騙取津貼,有的違章亂建,有的收受賄賂

誰是香港最短命的官員?2012年7月12日,香港發展局局長麥齊光上任僅12天,就因多年前的一樁舊案,不得不辭職。這次把麥齊光快速拉下馬的還是房子。這已是香港今年以來第四個因此而遭查處或問責的官員。

多年前的舊賬

今年62歲的麥齊光,畢業於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1976年,進入香港政府工作,任助理工程師,後晉升為首席政府工程師。2002年任路政署署長。今年7月1日出任發展局局長。上任第五天,媒體就爆出麥齊光的陳年舊案。報道稱,20多年前,麥齊光和現任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以租住對方房屋為由,涉嫌騙取政府房屋津貼25萬港幣。

據瞭解,政府房屋津貼只有達到一定級別的公務員才可申請。符合資格的公務員每月租金可實報實銷,個人只需向政府繳納租金的7.5%作為基本的稅費。申領津貼的唯一規定是申請人不能租回自己或直系親屬的房屋。

事情曝光後,麥齊光雖公開承認了租房的事實,但對騙取津貼一說,予以否認。麥齊光說,他與曾景文是香港大學的同窗。當年,二人在購樓時偶遇,才決定互租對方的房屋。因為房子租給公務員比較穩當,也便於二人領取政府津貼。而且,領取的津貼都繳付了房租,符合當時的法例和申領規定,合情合理。

不過,香港土地註冊處的數據顯示,早在1990年12月,麥齊光和曾景文就互簽授權書,可處理對方的房屋買賣。也就是說,那時他們就住著自己的房子,拿著政府的房屋津貼。對此,有律師稱,麥齊光和曾景文互簽授權書,是兩人涉嫌詐騙政府房屋津貼的有力證據。

其實,麥齊光的做法,在當時並不少見。據瞭解,給予高級公務員房屋津貼,是上世紀港英殖民管治時期制定的法規,出發點是為了照顧英國人的福利。因為早年有資格取得房屋津貼的高官,幾乎全來自英國,他們一般不會在香港買房,所以政府出臺了房屋津貼的政策,供高官租房之用。到了上世紀70、80年代,大批本港大學畢業生精英加入政府部門工作,高官職位開始由本地人出任。當時,港英殖民政府沒有及時修改法規,而本地高級公務員都想替自己和家人買房、置業,於是出現了“互租”等做法。港英當局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有“租單”即可,並沒有干涉。

不過,廉政公署就沒那麼好說話了。7月12日,麥齊光便被傳召到廉政公署協助調查。中午過後,香港特區政府宣佈麥齊光提出辭去發展局局長一職。隨後,曾景文以及兩人的妻子也被拘捕。

房子的煩惱

今年以來,香港高官不斷在房子上出問題。2月,當行政長官選戰正酣時,本被香港商界寄予厚望的原政務司司長、候選人唐英年被爆出違建豪宅。香港《明報》揭露,唐英年位於香港九龍塘的大宅地庫涉及違章建築,面積達200多平方米,比地面建築面積還要大,違章建築裏面有酒窖、私人影院等豪華設施,被媒體稱為“地宮”。“地宮”風波最終影響了唐英年的民意支持率,並直接造成他今年選戰失敗。

就在唐宅風波未平時,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也被揭露“豪宅事件”:媒體報道,曾蔭權為自己退休後做準備,在深圳預租了豪宅。此住所位於深圳市福田東海花園,面積約603平方米,按市價估算月租金約8萬人民幣。媒體質疑曾蔭權以低於市場價格支付租金給業主黃楚標。而黃楚標是香港數碼廣播的股東之一。曾蔭權向香港數碼廣播發放牌照,被立法會及公眾質疑與黃楚標之間存在利益關係。豪宅事件被揭後,曾蔭權在公眾面前“幾度哽咽”,向市民道歉並最終放棄租住。

如果說曾蔭權在卸任前“晚節不保”,那麼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則是“出師不利”。6月末,在即將上任時,梁振英被媒體爆出,其位於山頂貝璐道的大宅共有6處涉嫌違建。此次違建案,關乎新任行政長官的誠信問題。梁振英立刻邀請媒體來到家中,並在監督下拆除違建物,此風波才初告平息。

廉政公署的層層監管

如今,以高效、廉潔著稱的香港公務員隊伍,在70年代前,卻是出了名的腐敗,其中又以警界為甚。

1973年,香港總警司葛柏被揭發個人財富超過430萬港幣,是其22年警察工資總和的6倍。港英時期的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內解釋其財富來源,而葛柏竟輕易從香港逃到英國。

葛柏潛逃令積聚已久的民怨立即爆發。學生們走上街頭,抗議政府反貪無能。葛柏事件促使當局有所行動。1974年2月,香港立法通過了《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條例》。據此,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後改稱“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作為打擊貪汙的獨立機構正式成立,並獲得法律賦予的權力。

這些年來,香港廉政公署的自我監督及公共監督體系,保證了其廉潔高效的反貪能力。

首先是人事制度設計方面,廉政公署不隸屬於任何一個政府部門,其最高官員“廉政專員”由香港最高行政長官直接任命。廉署是四級編制,長期雇員只占不到20%,多數雇員為合約聘用,到期後視工作成績決定是否續約,這就從激勵制度上保障了雇員的自律性。

其次,在政策上,廉政公署擁有相對獨立的運作體系,其日常運作及行政都獨立于警察及公務員體系外,保證了辦案不受權力幹擾。廉政公署經費由香港最高行政長官批准後在政府預算中單列撥付,不受其他政府部門限制。廉政公署有《廉政公署條例》《防止賄賂條例》等賦予的獨立調查權,包括搜查、拘捕、審訊等,必要時亦可使用武力。

第三,香港廉政公署有著良好的自身防腐機制。廉署的運作受到一套嚴謹的監察與制衡制度的管轄,可確保轄下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會濫用權力。廉署專員下設防止貪汙處,保證廉政公署可大膽監督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工作等,以防止和減少可能出現貪汙的情況。

廉政公署還設有獨立的投訴委員會,負責處理投訴。特區行政長官委任各界人士組成4個咨詢委員會,負責監察廉政公署各個方面的工作。廉政專員定期向行政會議彙報。

香港的反貪經驗

在廉政公署的強力手腕外,香港社會也興起了全民反貪的認同與公義感。比照內地反貪,香港的經驗值得借鑒。

香港政府會充分利用媒體宣傳反貪,街道上的反貪標語隨處可見。從幼兒園到大學的教育中,也會不間斷地進行反貪和廉潔教育。同時,政府還會積極邀請大眾一起來監督公務員隊伍。

媒體的執著敢言,是香港反貪成功的重要保障。曾蔭權、唐英年、梁振英、麥齊光等人的房子問題,無不是被香港媒體窮追不捨下水落石出。租用吊臂車從高處俯瞰唐宅的畫面,曾讓人們讚歎不已。

香港的公務員要接受苛刻的利益申報條件:任何一名香港公務員,接受價值1000港幣或以上的利益均屬犯法;400至1000港幣利益需向上級申報;以公職身份出席活動時抽中獎項要求考慮放棄或把獎品交回大會重抽等。而這3點的最後保障,來自於行之有效的獨立司法與有效監督。此外,廉署確立的嚴密保護舉報人制度,給市民以極大信心和勇氣,舉報貪腐現象而無後顧之憂。

也許,香港官員接連在“房子”上出事,只是偶然。麥齊光也不會想到20多年前的舊事會成為今天的罪狀。不過,君子慎獨,為官慎重,做一個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官員,也是在網絡化時代,每一位內地官員須牢記的教訓。

(楊懷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