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赴京述職宜促成粵澳橫琴合作項目

前日香港《大公報》刊出題為《鼓勵與港澳合作互利共贏,習:橫琴側重體制創新》的報導,引述橫琴新區常委會主任牛敬憶述習近平視察橫琴的談話內容。據牛敬表示,習近平指出,橫琴開發的主要任務是為澳門產業多元發展發揮直接促進作用,同時要為維護港澳繁榮穩定作出貢獻。他說,橫琴與前海都被中央政府賦予「比特區還特」的政策,其中橫琴將更側重於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是橫琴的重要責任與使命」。而目前賦予橫琴的各類政策,都是為橫琴創造粵港澳合作更有價值、更具借鑒意義的新模式提供條件。習近平認為,橫琴體制創新進展「成績很大,前景光明」,並鼓勵橫琴官員傳承珠海特區近三十年來先行先試的精神,繼續「大膽探索,敢為人先」,同時將各項工作紮實地推進。他強調,橫琴開發跟港澳合作一定要「相互促進,互利共贏」,如此雙向合作,才能可持續,才能持久。

而牛敬在分析習近平的談話內容時說,這是對今後橫琴開發在把握「粵港澳合作」方面提供更清晰明確的方向。他稱,接下來橫琴將按習總書記要求加大力度,在發展經濟、社會管理、城市建設等借鑒港澳地區的成熟的好經驗、好做法,再結合橫琴實踐進行創新,發揮跨界合作的優勢,創造性地在體制機制做更多的探索。

習近平在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中,雖然兼任中共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主管港澳事務,但其更重要的職務,是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相當於「八大」之後的中共中央總書記鄧小平(當時是主席制),主持黨務工作。而在中共「十八大」後,中共總書記主持全面工作,當然仍是以黨務為主,因而體制問題,既包括粵港澳合作的新體制,也包括黨務新體制,如橫琴所創建的「廉政辦」在內的黨務機制,因而習近平在視察橫琴時側重於體制創新方面,是極為正常的事情。

但正因為習近平曾任五年一屆的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在新一屆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尚未成立之前,他仍將兼任這一職務,而且即使是明年三月新一屆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成立之後,他不再兼任其組長,作為主持全面工作,而港澳事務關係到中共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的重要議題,因而仍將繼續予以高度關心。因此,他強調了「橫琴開發的主要任務是為澳門產業多元發展發揮直接促進作用,同時要為維護港澳繁榮穩定作出貢獻」,並也強調了「橫琴開發跟港澳合作一定要『相互促進,互利共贏』,如此雙向合作,才能可持續,才能持久。」這是極為重要的。這是開發橫琴的原則方向,亦即主要是為保障澳門特區維持長期穩定繁榮,協助澳門特區落實貫徹「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積極發揮直接促進作用。

不過,遺憾的是,《大公報》引述牛敬主任的談話內容,沒有提及到習近平如何踐行他本人三年多前的承諾內容。實際上,二零零九年一月十日,習近平在視察澳門特區時,曾在旅遊塔第五十八層觀光層鳥瞰澳門風光和橫琴地貌,特區政府在場展示了《粵澳橫琴合作項目地理位置示意圖》和《澳門空間發展規劃思路》圖示,由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介紹。按照《粵澳橫琴合作項目地理位置示意圖》所示,「粵澳橫琴合作項目」位於橫琴島東面,於蓮花大橋兩側,由澳門賽馬會至路環譚公廟十字門水道對岸的一幅呈「船型」約五平方公里地段。該「合作項目園區」用地的初步規劃會將澳門部分教育、物流、培訓等項目遷入,具體的規劃和用地分配仍有待粵澳兩地進一步磋商。對此,習近平表示,中央政府會採取政策措施,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其中橫琴島的開發問題得到進一步落實,靠近蓮花大橋附近一幅與仔島大小相若的五平方公里土地列為粵澳合作項目用地,將澳門部分有關物流、教育和培訓等項目遷往橫琴,以及在灣仔和橫琴設立「一地兩檢」口岸,從而為澳門釋出更多用地,予澳門更大的發展空間。

習近平在澳門東亞運體育館接見澳門各界人士時發表講話,也宣佈中央政府已決定開發橫琴,相信橫琴島的開發會對澳門經濟多元化發展提供新的空間。他還透露,在抵澳視察的前一日,他曾視察橫琴島,認為橫琴確實是一個好地方,和澳門一水之隔、一橋之隔,相信橫琴島的開發會對澳門經濟多元化發展提供新的發展空間。在橫琴島開發之後,中央政府會充分考慮澳門經濟多元化發展的需要,提供與澳門相互合作配合的措施。 但從近日的多項事態看,這五平方公里的「粵澳橫琴合作項目」,很可能已經「凍過水」。其一,譚伯源司長日前在回應立法會議員的詢問時表示,「粵澳橫琴合作項目」的四平方公里合作園區(扣除澳大校區的一平方公里),並非是指某一個集中的地段,而是會按照不同産業需要分佈在橫琴島上的不同區域。其二,橫琴新區管委會上月二十日推出的一塊三萬平方米的土地進行拍賣,其美其名曰「專門為澳門企業掛牌出讓」,這幅土地正好就是位於「粵澳橫琴合作項目」的「船型」園區之內。因此,習近平三年多前的承諾,可能已經被「閹割」了。這是值得高度注意的問題。不知是否當時的報導,只是澳門特區政府的「一廂情願,習近平根本就沒有作出任何承諾?

其實,這個「粵澳橫琴合作項目」是頗為合情合理的。因為如同澳大校區一樣,都是與澳門一河之隔,亦即緊貼澳門,來往方便。即使是排除澳大校區的「實施澳門法律」方式,仍然使用內地法律,由蓮花口岸往來也很便捷,在橫琴海關實行分線管理之後,生活用品、生產資料都不受關稅影響。何況,該區距離十字門中央商務區較遠,不會打擾珠海的「曼哈頓美夢」。與「長隆」項目也相隔了幾個山頭,互不幹擾。

更重要的是,這個「粵澳橫琴合作項目」完全符合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要求。眾所周知,澳門經濟實體多是中小企業甚至是微小企業。原是這幾年,也有一些資本雄厚,動輒就是投資過百億元,用工逾千人的大型企業成立,但除了是水、電、電訊等公共事業之外,就是幾家博企。而這些企業,是受到各種因素限制,不可能到橫琴安營紮寨的。然而,那些中小企業是根本承受得了動輒就是數以億計的土地拍賣金的。除非是由澳門的中小企社團牽頭,以集資成立一個較大型經濟實體的方式去參與競投,或是由特區政府出面,投得土地之後,建成工業園區後再分租予各中小企業發展。但仍有問題,其一是分散各處,難以管理;其二是內地法律規定,政府不能購地,前段時間特區政府想在江門市購地興建安老中心,萬事俱備,最後卻功虧一簣,就是因為受制於內地政府不能購地的規定。除非是橫琴實施「比特區還特」的政策,突破現行體制,可由澳門特區政府出面參與競投地塊,甚至是依據中央關於「橫琴必須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政策原則,乾脆實行由澳門特區政府與橫琴新區管委會協商批地,而土地租金也依特殊政策處理,再由澳門特區政府開發,分租予澳門的中小企業。

特首崔世安過幾天就要赴京進行年度述職了,有可能會與習近平會面,因而有必要向他瞭解「粵澳橫琴合作項目」的後續下文,或是專門向中央提出報告詢問。倘若這個「粵澳橫琴合作項目」不是澳門特區的「單廂情願」,相信習近平還將是會樂見其成,並代表中央作出相關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