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修法求解養老難題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中國最高立法機關28日表決通過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業內專家表示,法律修改“脫胎換骨”,且直面中國人養老困境,提出了在人口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的今天,中國全方位解決老年人問題的方案對策。

中國人口老齡化已經進入快速發展期。截至2011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8499萬,佔總人口的13.7%。吃飯問題、疾病風險、服務需求、住行方便、社會參與……圍繞龐大的老年群體所面臨的諸多風險和問題,法律均作出回應。

法律明確,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準。

據瞭解,2009年、2011年,中國先後啟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短短3年間,兩大養老保險均實現了制度上的全覆蓋,與此前建立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一道,織就了一張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障網。

法律還對計劃生育政策給中國家庭帶來的養老壓力問題給予關注,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據悉,2004年以來,中國對農村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的老年人每月給予一定獎勵;“十二五”期間,這項措施還將惠及城市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的老年人。

“社區為依託是未來養老模式的根基,實施居家養老必須依託於社區提供的養老服務。”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蔡昉等人士認為,要將社區養老服務定位於政府應當提供的公共服務,大力發展社區養老服務。

為此,法律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諮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專家認為,應對人口老齡化,既要大力發展養老保障、養老服務,充分保障老年人享有各項合法權益,也需要重視發揮老年人群體的作用。為此,法律設專章對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作出詳細規定。

針對一些老年人精神孤獨等問題,法律還作出了“常回家看看”等倡導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