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回鄉證一月二日起受理申請

【新華社12月28日電】記者從公安部28日在廣東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為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來往內地及在內地居留、生活,提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防偽性能,公安部決定啟用新版通行證,自2013年1月2日起開始受理新版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的申請。

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張永強說,新版通行證為聚碳酸酯(PC)材料層壓而成的卡式證件,符合國際標準。正面打印持證人個人資料(包括相片、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以及證件號碼、有效期限、簽發機關、換證次數等信息,背面為機讀區及備註、加注說明,均採用激光刻蝕技術打印製作。卡片表面印有防偽圖案和底紋。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鄭百崗介紹說,與現行證件相比,新版通行證主要有五個方面的變化。一是一人一號終身不變;二是增加了持證人港澳地區身份證件姓名、號碼以及申請換證時持用通行證情況的備註、加注等項目;三是將未滿18周歲的申請人證件有效期由3年延長至5年;四是簽發機關由原來的廣東省公安廳變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五是提高了證件防偽性能。

鄭百崗說,新版通行證啟用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的相關政策和服務管理方式總體保持穩定,港澳居民申領、持用通行證不會受證件升級改版的影響。新版通行證仍由公安部委託廣東省公安廳審批,委託香港中旅集團、澳門中國旅行社分別受理香港、澳門居民的申請。新版通行證收費標準不變。

此外,新版通行證啟用後,舊版通行證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是公安機關簽發給定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公民來往內地使用的出入境證件,也被廣泛用於港澳居民在內地辦理相關個人事務。現行通行證自1999年1月15日起啟用,截至目前已有721萬港澳居民持用通行證,佔港澳居民總人數的94%以上。2011年,港澳地區共辦理通行證 114萬人次,港澳居民持用通行證來往內地2.06億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