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廣出台異地高考方案

【本報綜合】在2012年最後一天到來前,北京、上海、廣東異地高考方案在眾人的翹首以盼中同一天出爐。

在中國內地,外地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被稱為“異地考高”,意味著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隨著父母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後,不必回到家鄉參加高考,而是可以在城裏和當地的孩子們一起參加高考。

目前,黑龍江、福建、廣東等地已出臺“異地高考”相應政策,明年或後年起開始實施;上海出臺了相應《草案》,而大多數省市均未出臺具體的方案。

“異地高考”難在何處,尤其是北京、上海、廣東這些外地高考生源的主要流入地?

北京:非京學生只能考高職或借考高考

中新社北京12月30日電,北京市教委30日表示,北京市爭取在2013年出臺“異地高考”相應政策。在此之前,于30日先行出臺《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以緩解當前突出矛盾。

根據方案指出,從明年起,凡進京務工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已滿3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已滿3年,其隨遷子女具有北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初中3年學習年限的,可以參加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

自2014年起,凡進京務工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已滿6年,其隨遷子女具有北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的,可以在北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學生從高等職業學校畢業後,可以參加優秀應屆畢業生升入本科階段學習的推薦與考試錄取。

北京市教委還表示,凡進城務工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其隨遷子女均可按照有關規定,和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報名參加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高等教育、開放大學的考試錄取。

據悉,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在今年兩會期間曾明確表示,“既要解決這些外來人口子女的考試就學問題,但也要考慮到城市的承載能力、當地學生的權益不受影響”。

上海:異地高考與居住證銜接

中新社上海12月30日電,2014年起,上海將實施與《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相銜接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滬升學考試的具體方案,屆時,符合相關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滬參加相應義務教育後升學考試。

上海30日公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後升學考試方案”。該《方案》明確,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定的基本要求,並達到一定積分者,隨遷子女可在滬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職業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並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後,可在上海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同時,符合規定的隨遷子女可在上海參加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包括“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的專業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參加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並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後,可參加上海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其子女參加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並完成高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後,可在上海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

上海自2002年起已實施人才引進暫住證制度,持人才類“上海居住證”人員子女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上海參加中、高考;上海從2008年開始,中職校開放招收隨遷子女,隨遷子女中職畢業時,可與滬籍中職學生一樣參加上海高職自主招生。2013年,上述政策仍將繼續實施。

該《方案》還透露,對不符合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待教育部出臺相關文件規定、經學生戶籍所在省份同意後,可在滬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借考,由學生戶籍所在省份負責錄取。

廣東:異地高考方案分步實施

中新社廣州12月30日電,廣東省教育廳30日正式對外宣佈,從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隨遷子女就地升學考試,今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的異地務工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不受入戶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在粵報名參加高考,並可與粵籍考生同等錄取。

根據廣東省政府日前出臺的《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廣東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方案中除了對積分入戶家庭子女沒有做任何限制外,其餘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參加高職考試和高考均與居住證等掛鉤。

按規定,2014年起,經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粵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東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粵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並可與粵籍考生同等錄取。

2016年起,經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粵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粵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粵參加中考並在父母就業所在地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粵報名參加高考,並可與粵籍考生同等錄取。

對不符合在粵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自2014年起,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同意,可在粵借考,但須回到戶籍所在省(市)參加錄取。

廣東省教育廳強調,隨遷子女在粵參加高考升學考試具體實施後,廣東將依據隨遷子女參加升學考試人數規模,合理調配教育資源,爭取國家適當增加招生計劃,既積極穩妥地推進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又保障粵籍考生高考錄取比例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