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遺保護法案前路崎嶇 委員指太簡單概念不清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委員認為法案概念不清,過分簡單,主席鄭志強預料文遺法討論前路崎嶇。

鄭志強稱,政府及委員首次逐條討論文遺法案,但進度緩慢,三項條文仍未討論完,委員對法案的標的、概念及範圍提出意見。委員認為法案概念不清,過分簡單,政府2006年開始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概念,但現時只有3行文字表達,擔心影響往後條文,為日後執法帶來困難,委員希望條文更細緻嚴謹。

鄭志強引述政府代表稱,自然遺產不包括在文遺法中,因為本澳不具條件。鄭志強認為很多條文需要完善及充實。他預料文遺法討論前路崎嶇。

鄭志強指出,有委員提出可否參考其他國家將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開獨立成法,政府稱值得研究。鄭志強稱,不排除一連三日就文遺法與政府代表開會交換意見,委員會期望農曆新年前討論有結果。

對於有團體在報章刊登廣告指路環的1個軍事哨站帶有濃厚殖民地色彩應拆除。文化局長吳衛鳴稱,澳門是多元社會,能有今天的面貌成為世遺城市,原因是很多建築積聚了不同時期的歷史陳跡,如有大炮臺、澳督府等建築物。吳衛鳴指社會有不同意見,其中包括珍視本澳多元特質。他認為,如果市民對保育文物意識提高,已有利文物保護。吳衛鳴沒透露有否與發展商商討保育哨站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