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家團入息上限調升

【中通社2月4日電】澳門特區政府公報4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公佈調升社會房屋家團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凈值限額,兩個限額的平均升幅為2.9%,生效日期追溯至2013年2月1日。

特區政府經參考計算社會房屋家團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凈值限額之多項變數的變動後,包括最低維生指數、統計暨普查局分區統計之平均租金等,決定調升社會房屋家團每月總收入上限及總資產限額。

1人家團入息上限增至7820元(澳門元,下同),增加250元; 7人或以上家團增至22440元,增加610元。

家團資產上限同時上調,1人家團至7人或以上家團,資產上限調整至168920元497880元,上調5400元至13170元。兩個限額的平均升幅為2.9%。生效日期追溯至2013年2月1日。

在此之前,特區政府已豁免全體社會房屋租戶約7500個租住家團繳交2013年全年的社屋租金,以紓緩租戶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