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昨天一般性通過修改土地法法案,但多名議員質疑新法仍存在漏洞,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回應時稱,政府認同目前是修改土地法時機,在立法會細則性討論時會完善條文。
昨日討論這法案時,多名議員不滿法案建議政府有裁量權,以公共利益為由,批地豁免招標,有議員質疑裁量權是留有尾巴和後門,議員吳國昌質疑政府以適應政府政策為由豁免公開競投土地的做法,認為就算土地的開發適合政府政策,如適合用於旅遊休閒,也可以透過公開競投批出土地。議員何潤生認為,法案過多字眼用“考慮”、“有需要時”來表達,導致一些公開招標土地被隨意豁免或胡亂批出。
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回應時稱,政府認同目前是修改土地法時機。他表示,政府若擁有自由裁量權,制度必須適度、有制約,以及堵塞漏洞。他稱,立法會細則性討論時,雙方可努力合作,使法案滿足社會訴求。
議員關翠杏在表決聲明中稱,土地資源緊缺,制約著特區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公正、公開、合理和有效開發、分配及善用土地資源,嚴格管理僅有的土地資源,是社會對特區政府的強烈訴求。現行土地法已沿用30多年,由於這一根基性的法律未能適時修訂和完善,已為本澳土地的善用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關翠杏表示,她認同須修訂《土地法》,以便嚴格規範政府管理土地的權力,並就土地的分配、批給、轉讓、轉租、置換、更改用途、逾期利用,以及收回閒置、囤積土地,溢價金制度等方面設定更為明確的準則和依據,避免官員因法規彈性過大而無所適從或濫用權力,並通過建立公開聽證制度,讓公眾可對特定土地的批給提出意見。
議員吳國昌、區錦新、陳偉智在表決聲明指出,特區成立以來,不透明、豁免競投、賤價批地的問題既損害公眾利益,亦成為貪污腐化溫床。他們重申,為了清理利益輸送的貪腐溫床,土地法應建立明確的法定機制,把基於公共利益免除競投之批地項目,依法提交立法會辯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