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立法會接受解釋橫琴校區預算說開去 從立法會接受解釋橫琴校區預算說開去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有關構琴澳大校區建設工程進度及預算情況。經應邀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和建設辦主任陳漢傑等官員的介紹及解釋,土地委員會基本上予以接受。這一事態顯示:其一,特區政府各級行政部門必須按照特首崔世安「陽光政府」、「科學決策」的精神,進一步提高行政的透明度,及早讓市民知悉其行政作為,就可以使政府的決策得到民間的理解和認同,並加以支持;其二、民間團體人士監督政府施政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也是應該的,但總不能「為監督而監督」,「見到風就是雨」,應是在充分瞭解事實之下而行之,而不能僅是為了滿足於自我提高知名度,而不負責任地亂開炮,否則反而將會損害自己的公信力及形象。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的成員來自各方面,既有專業人士會法律界人士,也有民間社團以至是異議團體的代表,結構頗為合理,能夠充分反映民間各階層、各界別的意見。因此,在審計署已經對澳大橫琴校區大幅最佳預算進行「炮轟」,容易形成「先入為主」的狀況下,委員會仍能作出較為客觀理性的分析,實屬不易。當然,關鍵是在於一是必須以事實說明問題,二是政府代表必須要有謙卑的態度。

實際上,劉仕堯所解釋的澳大橫琴校區共有十五個組圍建築,八十多幢單體建築,市政道路達十六萬平方米,還有配套的水、電、燃氣、資訊、海關、警察局及生活服務等,工程所需主要建材量巨大;整項工程建設標準高、規模大、協調性高,加上多項施工同步實施,多工種齊頭並進,施工組織難度大,又要在三年半內建成,故而校區主體建設由原先的六十億升至七十八億元。而河底隧道在最初估算時,並未完成地質勘探,而線路規劃、功能佈局、施工方案、航道要求等未明確,隧道長度只考慮海中段的五百米距離,所以估算僅五億六千萬元;後因應十字門水道須具備三千噸級船舶通航後備航道要求,隧道必須提升規模,加大挖深,最深為十五米;隧道亦由原來的五百米增長至一千五百七十米,寬度也擴至卅二點二米,另外隧道施工採用全國首創的圍堰明挖法施工方式,加上近年通脹、建材成本上升、匯率變化等因素,隧道預算便倍升至二十億元。

這本來是可以理解之事,但為何會引發誤會,甚至連審計署也予以炮轟?恐怕這與政府的透明度不夠有關。實際上,在社會多元化、訴求多樣化,尤其是有一批激進青年要參加立法會選舉,正在力爭提高出鏡率及見報率,而到處尋找題目製造議題,力圖製造「語不驚人死不休」效應的情況下,要加上運輸工務政務範疇因曾發生過「歐文龍事件」而揹上了「原罪」包袱,即使工作做得再好,辦事再公正,也會被人以放大鏡審視,以挑剔的眼光來在雞蛋裡挑骨頭;尤其是河隧工程偏又發生了坍塌事件,而施工單位在處理過程中又採取了與港澳臺地區有別的公關手法,受到「隱瞞」的質疑的背景之下,運輸工務政務範疇是應當早有心理準備,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事實,以免遭到誤會的。但可惜並沒有這麼做,在各方面因素綜合發酵之下,差點又再揹上一個新的「黑鍋」。幸好有了一個應邀向立法會解釋的機會,而政府相關部門也事先進行了充分的準備,才澄清了事實,消解了誤會,從此可以放下包袱,輕裝上陣,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能任務。

但仍應由此吸取經驗教訓,有必要在已有的基礎上,加大宣導力度,使自己的政務工作在陽光之下運行。最近某些政府部門採用了「置入式行銷」的公關行銷方式,在媒體上購買版位,進行圖文並茂式的宣導,收到「廣而有之」、「安民告示」的效果。實際上,政府機關以宣導式廣告的形式實施的「置入式行銷」,是屬於政府宣導政令的一種方式。根據美國行銷學會對於廣告的定義,「置入性」具有四個條件:一、.付費購買媒體版面或時間;二、.訊息必須透過媒體擴散來展示與推銷;三、.推銷標的物可為具體商品、服務或抽象的概念;四、.明示廣告主。另根據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的論述,「置入性行銷」規範的議題概括分為四類:一是「政策置入新聞」,二是「政策置入節目」,三是「商品置入新聞」,四是「商品置入節目」。前兩種是指政府提供訊息時,隱藏「政府是訊息提供者」的資訊,而將訊息偽裝成「由政府以外或與政府無關聯者所提供」(將以上的「政府」兩字換成「政黨」亦成立。)政府為宣導政令或宣傳自己的正面形象,委託媒體刊出所要宣導的內容。當然,倘能像民政總署在為解釋龍環葡韻生態池功能作用的「置入式行銷」那樣,加注民政總署的LOGO,以鄭重聲明這是民政總署的「廣告式新聞」,就可避免被人指責為混淆於新聞。

在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分析及討論構琴澳大校區建設工程進度及預算情況的前夕,發生了「外一章」事態狀況,那就是有人僅憑一張圖片,就指責是澳大新校區的設計「克隆」南京審計學院的設計,是屬於「一稿兩投」的行為。其實,就連提出此質疑者也不得不承認,「設計師具有連貫的個人風格,本無可厚非,但高手自能在連貫中融入變化,切合用家的需求。」每位設計師都有自己的風格,因而其系列作品中,都帶有其個人的強烈風格,有所延續並不等於是「克隆」。如同屬「新世界系列」的作品,澳門中銀大廈外牆的明暗間隔線條,就與香港「新世界」系列建築物相呼應,這就不能說是「克隆」。而根據設計師何鏡堂所亮示的南京審計學院與澳大橫琴校區的的平面設計圖,就可明白,儘管兩者之間有著明顯的連貫個人風格,但情調及佈局卻是截然不同的。實際上,澳大校區的建築物有大小八十棟之多,不能單憑其中一幢建築物就要作出結論。何況,即使是所指的那一幢建築物,其外形上也有許多不同。因此,這種只憑其中一張圖片就說是「克隆」,看來是犯了「瞎子摸象」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