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雲:調升巴士費無追溯期意指不追溯至去年一月一日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長汪雲承認,調升巴士服務費無顧及社會對改善巴士服務的殷切期望,令社會強烈迴響,局方有疏忽之處。他解釋,去年7月說過調升服務費無追溯期,意思是指不追溯到2012年1月1日。

承認無顧及社會期望

汪雲稱,去年只根據合同及法理審批調整巴士服務費,無預計社會的反應,局方會作檢討。他承認,調升巴士服務費無顧及社會對改善巴士服務水準的殷切期望,社會強烈迴響,局方有疏忽之處。

汪雲說,去年7月在聽取了社會的意見後,凍結了調升服務費的行政程式,並要求巴士公司提升和改善服務。他解釋,現時“解凍”巴士調升服務費程式是須尊重合約精神,3巴去年6月已獲批准加費23.3%,新福利和澳巴計劃先“解凍”,完成財務撥款行政程式,費用由批准日起計算。

汪雲強調,局邊須尊重合約精神,須在依法行政與符合社會對巴士服務期望之間取得平衡,所以巴士調升服務費由批准日去年6月12日起計算。他稱事件引起社會強烈迴響後,曾與3巴討論是否放棄追溯安排,令政府有空間重新安排,但不獲理會。

汪雲稱,政府若不作現時的安排,在司法訴訟中可能敗訴。在獲得3間巴士公司回應將服務評鑒制度與調升服務費掛後,解凍已符合新福利和澳巴調升服務費的行政程序。至於維澳蓮運調升服務費何時解凍,局方會繼續監察及跟進研究,現未有定案。汪雲表示今後會加強透明度,令市民對巴士服務改善計畫有更多瞭解。

無追溯期指非計算全年

汪雲去年7月向傳媒稱,巴士公司調升服務費不設追溯期,但早前表示計劃先批准澳巴和新福利調升服務費,幅度為23.3%,追溯至去年6月12日。汪雲解釋,當時傳媒提問的是巴士公司調升服務費是否計算2012年全年,因為按照合約規定,巴士公司調升服務費由政府批准之日起計算,所以他回答無追溯,意思指不追溯到2012年1月1日。

汪雲承認,對巴士公司服務不達標的處罰機制未符社會期望,以處罰改善服務,效應不彰顯,所以社會將矛頭指向價格調整與改善服務掛鉤,認為不應有追溯期。他重申,按照合約,獲批准調升服務費後,貿然取消追溯安排,政府在司法訴訟中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