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康會校園推廣殘疾人權利公約

【本報訊】《殘疾人權利公約》是促進、維護和確保殘疾人士享有與普通人平等權利、自由及尊嚴的國際公約,已於2008年8月31日在澳門生效,為了能夠讓更多的殘疾人士及社會人士對《公約》有深入的瞭解和認知,澳門扶康會透過社工局《殘疾人權利公約》宣傳推廣資助計劃於2012年9月至12月在社區和學校開展了推廣活動。活動面向澳門居民,進行宣傳普及,之後以學校爲重點,分別在澳門大學、嘉諾撒聖心中學、聖保祿學校、鏡平學校(中學部)四間學校作推廣。

活動透過簡報,向師生深入的講解《公約》的精神與內容,並配合問答及遊戲,加深學生對《公約》的認識。該會邀請了殘疾人士表演,讓學生認識殘疾人士多才多藝的一面,欣賞他們的優點,接納他們的不足。現場派發了與《公約》的實用紀念品,期望透過紀念品承載的意涵,深化學生理解《公約》的精神,帶動家長和社區共同關注殘疾人士弱勢群體。

推廣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學生和殘疾人士均投入,特別是殘疾人士,與學生接觸互動,非常開心。

該會感謝這些學校的大力協助,給予寶貴時間配合,令《公約》的推廣能在校園進行,讓學生瞭解《公約》對殘疾人士及社會的重要。

該會期望此種教育從學校做起,讓學生從小樹立傷健平等的意識,透過年輕一代的示範與帶動,引發「蝴蝶效應」,讓更多人理解殘疾人士的生活情況,進而接納、包容、尊重殘疾人士,共建和諧美好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