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業界介紹升降機設備指引

【本報訊】政府推出《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指引)規範升降機、自動扶梯及自動行人道等設備的設計、施工、竣工及維修保養,相信指引可起到規範作用,逐步形成機制,提升業界水平及保障公眾安全。鑒於行政手續稍有不同,政府將《指引》分成公共工程及私人工程兩部分,繼之前已向政府相關部門介紹公共工程的部分後,土地工務運輸局日前與業界就指引的私人工程部分舉行介紹會,向業界詳細講解《指引》內容。

施工維修程序與標準

介紹會上,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劉振滄、城市建設廳廳長陳榮喜表示,該《指引》於今年4月19日推出,5月19日正式執行,《指引》一方面為擬建私人樓宇的升降機類設備制訂了設計、施工及驗收各階段入則所要求的內容和程序;另一方面亦就使用中私人樓宇的升降機類設備制訂了維修檢測的基準、維修公司登記和申報的規定。

該《指引》要求營運商或維修公司須至少每年一次、滿足基準性檢測要求,完成檢驗後,由維修商及註冊專業技術員簽字確認“安全運行證明書”,除向政府及設備擁人或管理人提交外,亦須張貼於設備當眼處予公眾監督。

設資料庫及抽檢制度

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安全,政府透過制訂基準性檢測項目,促進業界良性競爭;以及建立資料庫系統,更好地掌握本澳有關設備的狀況。《指引》要求升降機類設備的維修保養單位,在《指引》推出後45天內,向局方提出登記申請,並在獲回覆後60天內就所負責維修保養的升降機類設備提出申報。之後,政府將委託獨立的專業機構抽檢。

有關指引及申請表已上載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方便公眾了解及下載指引及申請表。此外,政府在聽取業界提出關於維修責任、監管、檢測、驗收、入則文件及程序等方面的意見,會根據實際操作對指引作不定期更新。

出席是次介紹會的有來自工程師學會、建造商會、機電工程師學會、建築機械工程商會、工程施工主管協會、華僑大學土木建築協會等專業及業界團體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