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社諮委認為,政府缺乏長遠的公共房屋規劃,市民無法掌握公屋資訊,看不到未來住屋、公屋願景和目標,因而對房屋有恐慌性需求。他們促請當局明訂例外容許經屋家團成員申請經屋的要求。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召開平常會議,房屋局分配處代處長繆燦成、職務主管施瓊瓊列席會議,介紹T1經濟房屋的申請情況。會議副召集人吳素寬及何仲傳會後稱,石排灣業興大廈經屋1,544個1房廳申請正展開,房屋局代表介紹,截至四月底,房屋局已收到四千一百多份申請。不少委員認為這數據反映目前居民對房屋的恐慌性需求,主要原因是政府缺乏長遠的公共房屋規劃,市民無法掌握公屋資訊,看不到未來的住屋、公屋願景和目標,新一輪經屋申請結束後,政府應公佈獲批家團的數據,尤其是三口或以上家庭申請的數字,以便更好掌握居民對社會房屋的需求。他們促請政府制訂長遠的公共房屋規劃,幫助居民解決住屋問題。
根據新經屋法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曾為經屋家團成員原則上不符合申請經屋資格,但有合理解釋獲房屋局長許可者,可例外申請。何仲傳指出,不少委員關注例外許可申請的問題,過往不少經屋家團申請經屋時,附帶年幼子女的資料,現時子女已成長,有成員結婚另組家庭,希望通過例外許可申請購買社會房屋,但由於例外許可申請沒固定標準,令申請者無適所從,政府應明確規定例外許可申請的要求。
至於分組排序方面,新經屋法分組的排序是核心家庭優先,單身及年青等個人申請者排最後。根據現時公屋申請情況,單身及年青申請者將“上樓”無望。委員認為按現行分組排序分配方式,未能讓每組每名申請人享有合理公平的權利,建議政府在優先照顧核心家庭的前提下,分組設置分配比例,回應各組居民的上樓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