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城市總規劃料立法兩年後推出

【本報訊】政府表示,本澳城市總規劃預計可在法案生效後2至3年出臺。各區詳細規劃出臺前,將沿用現行城市規劃,以及相關研究和指引的原則。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與政府代表繼續細則性審議“城規法”。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今次是第17次會議討論城規法,主要討論法案最後及過渡規定,有委員提議法案可於完成審議半年後生效,但政府稱仍需研究。

政府代表於會上透露,澳門城市總規劃可爭取於法案生效後2至3年出臺,其中新城填海區5幅土地因沒有業權問題,可總城規完成後的1年至1年半與歷史城區同步出臺詳細規劃。其他地區尤其是舊城區,因涉及業權、諮詢等多項問題,暫未能確定何時出臺詳細規劃,屆時這些區域將沿用現行的城市規劃,以及相關研究和指引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