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加大爭取特區護照獲免簽待遇的力度 

上週四美國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批准了一項移民改革議案的修正案,同意香港符合條件申請加入美國的「免簽證計劃」。這意味著香港居民赴美免簽證已經闖過國會頭關,如果最後能隨移民改革議案過關成為法律,則香港居民赴美旅行九十天以內可以免簽證。這項修正案目的是使擁有自己貨幣、自由市場、政治體系、公民自由和移民政策的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於本來只對「國家」適用的美國「免簽證計劃」(VWP)。而根據美國的「免簽證計劃」,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達到嚴格的邊境保護和安全標準,實現護照的生物標識化,非移民簽證拒簽率低,並與美國有對等安排,即有條件申請加入該計劃,其公民來美旅行不超過九十天,可以免簽證。目前共有三十七個國家和地區列入美國的「免簽證計劃」。最近一個加入該計劃的是去年十一月一日開始免簽的台灣地區。

消息傳來,一直為中國澳門特區護照獲得免簽待遇國家並不太多而懊惱的中國籍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對此懷有憧憬,希望我國外交部及其屬下駐澳門特區特派員公署,也能夠主導及協助澳門特區政府,進一步強化特區護照爭取免簽待遇的工作,尤其是以美國已對香港特區護照開了綠燈為由,要求美國對澳門特區護照也能「一視同仁」,並以美國人一向強調的「一律平等」人權法則,也對澳門特區居民施以香港特區居民平等的待遇。何況,美國實施「免簽證計劃」的幾項條件,如擁有自己貨幣、自由市場、政治體系、公民自由和移民政策等,澳門特區同樣也已擁有,一向追求及維護「平等」的美國,沒有理由對香港、澳門這兩個條件基本相等的地區實行「差別待遇」的,這本書就是美國人終日價抨擊別人的「製造新的不平等」。因此,外交部及其駐澳特派員公署,以及澳門特區政府,是有大條理由也向美國爭取特區護照免簽待遇的。

誠然,由於在美國人的眼中,香港與澳門的歷史背景不同,尤其是澳門曾被稱為「半個解放區」的歷史背景,及美國與英國、葡國這兩個國家之間的關係親疏有別的現實情況,仍將會對澳門特區護照採取較為嚴苛的態度。但即使如此,也應繼續主動爭取,因為只有打破這個缺口之後,才能進一步獲得其他若干「以美國為馬首是瞻」的國家,跟隨美國的態度轉變,向澳門特區照給予免簽入境待遇,以進一步縮小香港、澳門兩個特區的護照所享受免簽待遇「貧富懸殊」的差距。

實際上,與香港相比,美國對澳門是偏有若大的偏見的。就以針對中國政府分別恢復對香港、澳門行使主權而制訂的《美國--香港政策法》及《美國--澳門政策法》為例,其中有關敏感科技產品貿易的規定,就有著明顯的差異:《美國——香港政策法》對輸往香港敏感高科技產品,並不作出限制,只是禁止香港將之轉運到中國大陸而已;而在《美國--澳門政策法》中,卻是不准向澳門輸出敏感高科技產品。

美國對此可能認為,香港特區政府的法制觀念較為嚴謹,將會嚴格禁止香港商人將購自美國的敏感高科技產品轉售往中國大陸;而對澳門,則美國一方面不相信特區政府的法制能力;另一方面則顧忌澳門「半個解放區」的政治背景,商人與中國大陸關係過於密切,將會偷偷地將購自美國的高科技品售往中國大陸,而特區政府也會「隻眼開隻眼閉」。

當然,美國有此想法,並不足為奇。因為美國曾經渲染,中國「兩彈一星」的一些關鍵零部件,是由澳門愛國商人向美國購得之後,轉運中國大陸,而由科技人員拆解研究仿製,因而「兩彈一星」的研製工作少走了不少彎路。也正因為如此,美國就認為,當時的國防科工委在澳門設立衛星地面站,並讓澳門愛國商人代理其頻道。這也是一個小小的澳門,衛星電視如此發達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在澳門舉行衛星地面站落成使用儀式之時,美國媒體也高調報導,一群中國將軍前來出席酒會,其中就有前國防科工委的負責人,包括葉挺將軍的公子等。因而後來在制訂《美國--澳門政策法》時,就以此類報導作為「依據」,比《香港——美國政策法》的只是禁止將購自美國的敏感高科技產品轉售中國大陸更為嚴苛,索性禁止將美國敏感高科技產品輸出澳門,從而「從源頭上」截斷經過澳門向中國大陸輸出美國敏感高科技產品之路。

基於相似的邏輯,相信美國在是否向澳門特區護照給予免簽待遇的問題上,也將採取比香港特區護照較為嚴苛的措施。倘若各相關機構向美國爭取的力度不足,或是有加大爭取力度,但美國對澳門仍然懷有高度偏見,這就將會令到中國籍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在前往美國等國家旅遊時,被迫做「假洋鬼子」的悖常情況繼續發生。--由於持憑中國澳門特區護照向美國申請簽證甚為困難,手續煩瑣,成功率也不高,而葡國護照入境美國等國家是享受免簽待遇的,這就「迫使」部份澳門居民只得持憑葡國護照入境美國,而放棄申辦美國入境簽證的努力,或是在申領辦失敗後,「索性」轉用葡國護照。而對其他持憑特區護照需要辦理簽證的國家,也是因為怕麻煩而採取同一態度和方式,被迫做「假洋鬼子」。

這並非是他們在感情上認同葡國,而是因為相對於特區護照,葡國旅行証件所獲免簽証待遇的國家是較為多一些,尤其是進入簽證手續十分繁複的美國,可獲免簽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某些出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澳門基本法》規定,必須是中國公民才能出任的職務,如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澳門特區行政會成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等的人士,也是貪圖方便而持憑葡國護照到外國旅行的話,那就已不單止是其個人「被迫」做「假洋鬼子」的問題,而是涉及到國家尊嚴受到褻瀆。而其個人,也因為他們在出任相關職務時,曾作過「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宣誓,或是相關法律有要求他們必須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而他們卻偏是持憑葡國護照到外國尤其是美國旅行的話,也將涉及到「背信」犯罪行為。

為了結束這種極不正常,極不利於彰顯中國政府已經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的事實,還是需要加強爭取免簽的工作。在已有成績的基礎上,更上層樓。尤其是集中精力專攻幾個主要的大國比如美國等,這就將能促成「主要矛盾解決了,其他次要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的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