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澳台關係發展還需思想再解放一點 推動澳台關係發展還需思想再解放一點

在臺北的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日前舉行成立周年慶祝酒會及「打造城市文化旅遊」座談會,澳門特區政府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赴台出席,旅遊局長文綺華,民用航空局副局長方志文等澳門特區政府官員出席。這與去年經濟文化辦事處成立之時,是由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率團前往觀禮,譚俊榮也參加的「規格」相比,相對上低了一些,這當然也有成立儀式應較為隆重之故。但從總體來看,仍讓人有「刻意壓抑」之感。不但是澳門特區政府仍有種種顧忌,即使是看來十分渴望提升澳台官方關係層級的台灣「陸委會」,態度更為「冷淡」,只是派出了屬於十一職等的港澳處副處長黃秀嫚出席,與相等於十二職等的譚俊榮、文綺華以至是梁潔芝等,並不相對應。

當天臺灣方面出席酒會的,是有一位部長級人物,那是張京育。他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曾任過「行政院政務委員」,也曾任過幾年的「陸委會」主委。遺憾的是,他在海基會首任董事長辜振甫訪問北京,江澤民在接見時進提出兩岸進行互相對話的訴求之後,當即作了熱烈回應,表示「兩岸政治對話是政治談判的初級階段」,「提前進入《國統綱領》中程階段」,結果被當時已經委託蔡英文、張榮豐等人秘密研擬「兩國論」的李登輝,認為不符合自己兩岸定位主調,因而免掉了他的「陸委會」主委職務,改派曾任「陸委會」副主委,在「新聞局長」任內親筆撰寫被認為符合自己「心裡面兩岸政策」的《一個分治的中國》說貼的蘇起接任主委。因而張京育前天出席酒會,也只能是以中華兩岸經貿投資文化教育協會理事長的民間身份。

這就形成了一種頗為有趣的現象:一方面,兩岸交流已經發展到一個較為高級的階段,大陸地區的部長級高官,相關國務院相關部委的「一把手」,及各省、區、市的黨委書記和行政首長,以至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都紛紛絡繹不絕地訪問台灣;而台灣的相關部長級的官員,也曾以各種適當的名義「登陸」,並與大陸的相對應官員進行公開或不公開的接觸;在兩岸兩會的協商中,兩岸的相關行政主管官員,分別以兩會成員的名義上桌談判;最近,在世界衛生大會上,大陸國務院衛生暨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李斌,也與台灣「衛生署長」邱文達進行了接觸,打破了「不在國際場合接觸」的禁忌。因此,兩岸的官方接觸,已達到一個較為高級的階段。

但另一方面,在澳門,本來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尤其是作為向台灣地區示範和平統一的特別行政區,在於台灣進行交流的議題上,應當是比內地更寬鬆,可以進行更廣泛、更密切的官方接觸,並就雙方共同關心的議題,攸關兩地民眾利益的議題,進行協商並簽署合作協議。但與兩岸之間的交流態勢相比,澳台之間的交流卻是顯得較為保守了。澳門特區沒有多少官方人員訪問台灣,而台灣也沒有多少官方人員對澳門進行正式或工作訪問。另外,相對於內地各級政府都設有台灣事務辦公室,連縣一級也不例外;台灣「陸委會」內也設有一個港澳處;而作為省一級行政區域的澳門特區,卻是付諸厥如。在行政區劃上,澳門特區相當於內地的一個省級單位,因而行政長官的位階,與內地的省長、自治區區長或直轄市市長平行。既然內地都已經有那麼多的省長、自治區區長及直轄市長訪問台灣,為何實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澳門,行政長官就不可以訪問台灣?

儘管澳台之間的民間交流確是頗為熱絡,但在「交流」這個大範疇內,形成了「民熱官冷」的景象,民間交流轟轟烈烈,官方卻是冷冷清清,「民熱」卻被「官冷」中和抵消掉了。這就令人感覺到「一國兩制」的優勢未被充分發揮好,和平統一的示範作用也未能完全凸顯出來。

這就使得一些攸關兩地居民利益的議題,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實。實際上,有一些議題是必須進行官方協商才能達成的,但卻因為澳門方面對「官方接觸」仍然持抱顧忌心情,因而遲遲未能獲得落實。比如,關於澳門大專院校的學歷獲得台灣官方認可的議題,就應由澳門特區政府高教辦與台灣地區的「教育部」進行官方協商。本來雙方亦均有此誠意,但進度卻是較為緩慢,據說其原因,除了是澳門特區方面尚未能設立一套規範的學術鑑證機制之外,就是因為雙方尚未就此進行官方的協商。

又如,本來,按照《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是一個自由港,也是「WTO」的會員體,就可以與也是「WTO」會員體的「台澎金馬單獨經濟區」洽簽「自由貿易區」協議,以加強兩地的經濟聯繫。何況,這對兩岸四地共同構築「大中華經濟圈」,以「經濟統一」來推動「政治統一」,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在澳門特區已經與內地簽署「CEPA」,兩岸也已簽署「ECFA」的有利條件之下,澳門卻無人提起要與台灣進行洽簽類似「CEPA」或「ECFA」協議的話題。按道理,內地尚不是完全的自由經濟體系,都可以分別與自由經濟體系較為發達的港澳臺簽署「準自由貿易協議」了,同樣是實現成熟的自由經濟體系的澳門與台灣,是更有條件簽署「自由貿易區」協議的。

還有一個並非是屬於澳台官方關係,但卻是攸關數千澳門居民政治權利的議題,也得不到相關部門的重視。那就是今年的第五屆立法會選舉就要進行了,在台灣讀書的數千名澳門學生,有著「不在籍投票」的強烈願望。因為九月十五日投票的當日,他們所就讀的學校已經開學,他們必須返臺上課,而且他們的離台出境便利措施尚未得到落實,使得他們不可能返回澳門投票,令到他們應有的政治權利受到剝奪。特區政府是否可以交由臺北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讓他們能夠籍著「不在籍投票」方式,行使其政治權利?倘答案是肯定的話,在北京就讀的澳門學生,也應由駐京辦承擔起這個責任。

誠然,「錢七條」有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台灣地區之間以各種名義進行的官方接觸往來、商談、簽署協議和設立機構,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由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批准。」根據這一規定,澳門特區與台灣地區發生熱任何官方關係,必須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導。但回頭看,現在連中央人民政府自己,都是進行那麼高層次的官方接觸了,其實就無須介意作為地方行政區域,尤其是實行「一國兩制」的澳門特區,與台灣進行適當的官方接觸了,可以適當地放寬授權。何況,澳門還有一個「示範」的任務。另外,「錢七條」發表的時機,是李登輝惡化兩岸關係之時,兩岸之間基本上沒有官方互動。而在後來,除了是「胡連會」達成《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之外,隨著承認「九二共識」的馬英九上臺,恢復兩岸談判,舉行了八次「陳江會」並簽署了十八項協議,目前很快就要簽署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的協議的;北京也正在呼籲進行兩岸政治對話,而政治對話也就必然是由官方人員主持。因此,對澳台之間的官方關係,應有較為寬鬆的放權。

看來,無論是主導澳門特區對台灣進行官方接觸的中央政府相關部門,還是澳門特區政府自己,都需要思想再解放一點,步子邁得更大一點,推動澳台關係深入發展,從而推動兩岸關係跨過「深水區」,為促進兩岸政治對話「敲邊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