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治生態兩極發展對澳門有啟迪作用

最近香港的政治生態,有著朝兩個極端發展的趨向。一方面,司法機關終於「硬」了起來,在審理反對派中的激進極端分子的違法案件時,敢於依法判決,先後對焚燒侮辱國旗及激烈大規模破壞法治的知名反對派人士,包括現職立法會議員,判以罪名成立並予以量刑。另一方面,近來特首梁振英身邊的「梁粉」,包括在特區政府中出任高級職務的官員,卻一個一個地被「爆料」,紛紛倒臺,攪到梁振英幾乎沒有足可信任的人可用,因而有媒體分析指出這是英國人的政治動作,亦即是英國人從香港撤退時,留下並潛伏在特區政府要害部門中的代理人的「暗戰傑作」。由於近來香港的某些激進抗爭手法也已被引進澳門,並曾發生過類以「香港模式」的大規模激烈抗爭事件,其中也有人進行過侮辱國旗的行為,因而這種種跡像,值得注意。雖然澳門的區情與香港有所不同,但從中吸取有益的經驗教訓,還是有利於澳門在處理類似行為事件時,能夠廓清迷霧,去偽存真,從事情的表面洞察其真相及本質,因勢利導地予以妥善解決,以保證澳門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

眾所周知,香港回歸後,香港司法機關中一些長期接受外國教育的司法官員,在審理某些案件時,是死摳法律條文,無視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出現了「法匠心態」的現象。比如,關於居留權的案例,及關於對待某些大規模激烈抗爭的案例等,都是作出與基本法立法原意不符,或與社會共識悖離的判決,嚴重地傷害了基本法的權威,也對香港特區的社會安定造成損害。為此,全國人大常委會不得不進行釋法,予以糾正。這一系列事件,嚴重衝擊香港的法治形象。

最近,情況開始有了變化。除了是為了避免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釋法而對某些案件作出符合基本法立法原意的判決之外,也對一些過去被認為「難啃」,擔心會「損害公民權利」的案件,作出了符合法律規定也符合社會價值共識的判決。即使是對自稱為「癲狗」,並出版過《癲狗日報》的立法會議員黃毓民,也不例外,對其與另一位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在前年七一遊行期間,非法組織遊行及衝擊警方防線的「非法集結罪」,判決罪名成立,分別判囚六個星期和五個星期,但緩刑十四個月及十二個月,並罰款四千八百元。裁判官杜浩成在宣判時表示,沒有人可以淩駕法律,無論政治理念是什麼,以激烈行動大規模破壞法治是不可取的,否則法治精神則無從說起;對社會議題有強烈意見的人,犯法也要負上刑責;並強調除非法庭宣佈法例違返人權法、基本法,否則無一法例可守或可不守 ,而濫用示威自由,破壞社會安寧,會影響社會長遠利益;法治精神與示威遊行自由同樣重要,有組織地破壞秩序行為會衝擊社會核心價值,包括經濟穩定發展、政府行政透明度及保障弱勢社群;法院尊重言論自由,會作最後把關,但也有底線;兩人身為立法會議員,在這次事件中對香港造成的傷害難以估計。由此可見,香港特區的司法官終於「硬」了起來,這對於維護香港的法治法制及繁榮穩定,分清是非黑白,甚有好處。

這對澳門司法機關日後在處理同類案件時,也有著一定的啟迪意義。對於那些濫用公民權利、言論自由,破壞社會秩序,破壞公物,侮辱國旗等國家名器,甚至是製造假案損害公私法人名譽的案例,就應該按照法律嚴肅處理。否則,就將會變成「和尚打傘,無法無天」。過去澳門特區也曾發生過一些激烈大規模破壞法治的事件,但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懲處,很明顯是被其所張揚的「理念」迷惑住了,擔心倘是依法懲處,將會被指責為「侵犯公民權利」、「打壓遊行自由」。這就在客觀上更是鼓勵了激進極端人士的「無法無天」心態,並繼續將「理念」當作是「免罪金牌」。然而,從香港裁判官杜浩成的判詞中可以發見,無論政治理念是什麼,都應該守法,都必須以合法的方式表達其理念。如果政治理念可以作為「免罪金牌」,套用一句名言,就是「理念,理念,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建議澳門特區的司法官今後在遇到同類案件時,認真參考相關同行杜浩成的這段判詞。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傾向,是在梁振英出任香港特區行政主管之後,其身邊的一個一個「梁粉」,陸續被人「爆料」給媒體,甚至連遠在十幾二十年前的多領房屋津貼也被爆出,紛紛倒臺,攪到梁振英幾乎沒有足可信任的人可用。更值得注意的是,這把「火」最近更燒到香港中聯辦的身上去,抓住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因工作需要與中聯辦官員及內地官員的正常來往,在招待飲宴中「超標」,來妖魔化中聯辦,把內地官員抹黑為魔鬼,並將與內地官員接觸汙名化為「損害香港利益」。這不但是企圖利用子虛烏有的指控損害中聯辦形象,為政改討論製造有利反對派的輿論環境,以配合外國勢力利用普選奪權的圖謀,而且也是要也在社會上製造「寒蟬效應」,令特區政府官員諱忌於與中聯辦接觸交流,從而割斷特區與中央的關係。為此,有香港媒體指出,這是英國人在交還香港之前,就有計劃地將之埋潛滲透在政府內部甚至是要害部門的代理人,現在都以「暗戰」方式落實其主子的破壞香港大計。

其實,相關的指控,並非今日始。實際上,早就有傳說,外部勢力「破了北京的局」。當前任特苜曾蔭權在深圳的「豪宅」被「揭發」後,就有消息說,這個「豪宅」的真正用意,是作為曾蔭權「脫密期」之前的住所。也就是說,曾蔭權作為前港英殖民精英,與外國有許多聯繫,北京並不太放心,擔心他會無意或有意地洩露國家機密,因而就有人出面,在深圳為他安排一個豪華住所,讓他在此渡過「保密期」。但該「豪宅」被「踢爆」後,「保密期」的安排流產,曾蔭權不但無須在深圳「保密」,反而世界各地到處「走透透」。如果他潔身自愛還好,倘是有人投其所好,哄他開心,一不小心就透露了所掌握的國家機密,那就是大問題了。

這對澳門也具有一定的啟迪意義。誠然,澳門的公務員體系與香港不同,澳門公務員隊伍基本上不存在所謂「殖民精英」問題,而且回歸後也沒有幾個葡國人留在特區政府的要害部門,再加上在澳門回歸的問題上,未有發生過類似彭定康的爭拗事件,葡國也不熱衷搞秘密政治,因而這方面的疑慮是基本上可以消除的。

但也不能否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葡國曾是國際間謀中心,著名電影中「零零七」的素材,就有不少就是取材於葡國的一個小城市。葡國人不搞秘密政治,不等於是沒有其他外國勢力利用澳門來搞秘密政治,並極力爭取滲透到體制之內,這還是需要警惕的。

(發自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