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倡培訓專業家事調解員 協商解決離婚問題

【本報訊】據澳門統計局資料顯示,2012年全年離婚個案有1,230宗,較2011年全年離婚個案998宗上升23.2%;澳門的離婚率除了2008年為負增長外,自2009年起不斷以雙位數上升,這與澳門社會急速變化、經濟結構改變、就業變化、婚姻觀念改變、社交網路發達等不無關係。澳門近年職業結構改變,雙職家庭、輪班制度令夫妻相處及交流時間減少,加上女性勞動參與率提高,經濟地位提升,女性獨立意識的不斷增強;夫妻相處時間少,溝通不足,易產生磨擦,即使婚姻出現問題,亦未有及時尋求協助,亦成為高離婚率的另一原因。離婚率的繼續攀升,將引發一連串社會問題,最顯而易見的就是造成越來越多單親家庭,青少年在成長階段面對父母的爭吵或離異,對其心理創傷影響深遠,有左右做人難甚至被遺棄的感覺。

婦聯社會事務部長歐陽月勝指出,在澳門,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包括“兩願離婚”及“訴訟離婚”。若有涉及未成年子女,則必須到法院辦理訴訟離婚;在不同的法定離婚理由下,提起“訴訟離婚”之訴的呈請人亦有所不同。無論如何,要把家事外揚,為增加對自己有利的籌碼在公堂上互數不是,雖然在提起訴訟後法官會就指定日期試行調解,但此時雙方已無互信基礎,也沒有坐下來溝通或諒解彼此的擔憂和煩惱的機會,只會加深雙方的誤解和仇怨,正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除了花費雙方金錢之外,還令子女身心受創。若果家事調解員能適時提供協助,鼓勵雙方坐下來好好溝通,創造可行的解決方案,有可能因此而聆聽到彼此的真正需要,期望重新建立雙方的溝通渠道,儘量以減少對子女造成創傷及情緒困擾,著重子女的長遠利益,以積極的態度去協商,以圖化解彼此的誤會,重新檢視雙方的關係。

為了正視離婚現象,歐陽月勝認為,澳門有必要引入家事調解的概念,家事調解是透過男女雙方自願參與,透過一位曾受調解專業、熟悉協調衝突技巧和離婚心理的調解員協助,平心靜氣坐下來協商,以求產生共識,以解決衝突。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以中立、持平的第三者角色協助分居或離異雙方尋開創雙方都能夠接受的調解衝突方案,以作出分居或離婚後子女生活、探訪、教養、居住及財務分配各種安排,鼓勵放下情感的困擾,避免互相指責,為了孩子的福祉,共同承擔親職,以利孩子的成長。

家事調解員除了懂得心理輔導和促進溝通的技巧外,對澳門相關法律知識亦要有所認識,因此她建議政府可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增加資源加強家事調解專業人員培訓,使合資格的家事調解員能與社區輔導人員或社工相互合作,推動強化家庭關係及社群關係,協助婦女承擔離婚後所面對的家庭壓力和經濟壓力,鼓勵雙方共同維護子女的利益,一起負擔親職。除了輔導離婚家庭的康復和適應外,亦必須著手再婚家庭的婚前輔導和提供對再婚家庭的支援,預防及遏止離婚—再婚—離婚的惡性循環。並鼓勵及支持學術研究,共同構建符合澳門特區的離婚調解模式和婚姻輔導模式。家庭是社會的核心,要真正促進社會的和諧,必須正視離婚現象,引入家事調解概念,教育社會以公平、尊重、饒恕、和解、包容的態度去面對雙方的關係,對減低分離的創傷及情緒泛濫所產生的家庭悲劇起了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