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階段循序推動兩岸軍事互信安全機制

果如本欄日前所猜測,台灣兩岸統合學會在進行旨在探討如何推動兩岸政治及外交領域的對話的「臺北會談」、「北京會談」和「夏合會談」之後,可能將會進行探討如何推動兩岸軍事互信的研討會。果然,「北京會談」剛落下帷幕,兩岸統合學會昨日就與大陸有解放軍總政治部背景的中華文化發展促進會聯手籌辦「築信研討會」,由與會的兩岸學者、專家及退役將領共同探討軍事與政治互信等議題。

國台辦十分重視這個同樣是由民間「搭台」,希望能促成兩岸政府「唱戲」的研討會,孫亞夫副主任親往出席並發表了講話。他指出,商談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是一個軍事問題,同時也是一個政治問題;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是政治互信的重要體現,需要政治互信的基礎和支撐,因此需要解決一些兩岸政治分歧問題。孫亞夫表示,綜合考慮兩岸關係發展實際水準和臺灣現實狀況,我們仍然主張要在政治互信的基礎上求同存異、良性互動、相向而行;主張在解決政治分歧問題時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主張繼續為今後破解兩岸政治難題創造和積累條件。

孫亞夫在致詞中,再次使用了「兩岸軍事互信安全機制」這個概念。這對比二零零五年「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第二點「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 」中的「軍事互信機制」,多了「安全」兩個字。當然,這個新概念,也是由胡錦均率先提出來的,他在紀念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發表三十周年紀念大會上的講話,就首先揭櫫了這個概念。

如果說,「互信」,是雙方結束敵對狀態的必要條件,也是結束過去的內戰狀態的表現形式,純屬是「內部事務」的話,「安全」就是面對未來,亦即面對當今釣魚島、南海等國家主權和領土領海完整的問題,涉及到包括兩岸四地的國家安全的問題,帶有「對外」性質。這就是進一步把兩岸軍人的國家責任感緊密地結連在一起,共同為捍衛國家軍事安全而努力奮鬥。

對此,郭震遠昨日在「築信研討會」指出,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不僅是要建立兩岸具體的軍事互信,更是建立兩岸廣泛的安全互信、政治互信。這是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一個重要的兩岸關係特色。正因這個特色,應建立的是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而非一般的軍事互信機制。未來建立的兩岸軍事安互信機制,將包括更廣泛的非軍事的安全互信,甚至政治互信措施,例如共同救助海難、共同護漁、共同維護海全等。這並不是一般意義的軍事互信措施。

在過去,台灣方面在談到兩岸軍事互信時總是提出,要求大陸解放軍撤走部署在沿海的導彈。但也有台灣的軍事專家認為,撤走導彈還不容易?但如要回防,一夜之間就可透過高速鐵路或高速公路回歸原位了。於是,台灣方面又提出了「導彈入窖」的訴求。到最近,「國防部長」高華柱在接受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質詢時卻又表示,商談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的議題,目前的條件並沒有成熟,應審慎研議。

這當然是出自馬英九的策略考量,並是受到「台獨」分子勒索之故。但也並非沒有推動的可能。比如,在今次台菲衝突事件中,菲律賓雖然有美國的支持,但最後仍不得不面對現實,接受台灣提出的許多條件,就明顯有著大陸解放軍東海艦艇和南海船隊聯合軍事演習,在外國暗中配合,施加壓力的因素。

為此,孫亞夫昨日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大陸提出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當然會涉及討論軍事部署的問題,「如果商談啟動以後,台灣方面提出有關軍事部署的問題,在商談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過程中是可以討論的。」孫亞夫還表示,在兩岸關係目前形勢以及可能的情況下,還是應該創造條件推進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研討,以利今後啟動商談。由此看來,北京為推動建立兩岸軍事互信安全機制,已經釋放出很大的善意,也作出了頗大的開放幅度,此是推動兩岸協商的有利條件。

此前,本欄曾分析建議,以落實《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第四點「促進協商臺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來換取台灣共同推動第二點「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 」,這是既滿足馬英九關於參與國際活動的強烈願望,又可破解馬英九不願推動政治對話的問題。

為了促進兩岸結束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安全機制,可以分階段循序漸進。馬英九昨日在向前「司法院長」施啟揚頒授「一級雲卿勳章」時就談到,當年他在施啟揚帶領下,進行建立「國統會」和擬制《國統綱領》的幕僚作業時的情況。而《國統綱領》在推動兩岸統一的進程中,是劃分為近程、中程、遠程三個階段的。這就啟發我們,在推動建立兩岸軍事互信安全機制時,何不也採取循序漸進,分階段進行的辦法,既可達成目標,又不至於「動作」太大,徒添難度?

實際上,我們可以比照《國統綱領》的三個進程階段,將推動兩岸建立軍事互信安全機制也分三個階段進行。首先是「近程階段」,其內容是‘互通善意,存異求同」,目前的兩岸民間對話就可說是其「起步禮」,透過此方式逐步釋放善意,消除誤會,並在交流過程中瞭解對方訴求的實質內涵和背景,以求同存異的態度,互相諒解,擴大溝通。

在民間「搭台」階段成熟後,就可進入內涵為「建立規範、穩固互信」的「中程階段」,由兩岸公權力單位甚至是防務部門直接「上臺唱戲」,共同協商兩岸合作打擊海上國際犯罪,達成保衛東海和南海領海安全的協議險軍事活動等共識並簽署協議。與此同時,解放軍後撤導彈,台灣也停止向外軍購。兩岸也簽署「海峽行為準則」,為避免意外軍事衝突,確保海峽情勢穩定,相互規範雙方航空器、船舶不對他方航空器、船舶進行雷達鎖定、追瞄等模擬攻擊或電子幹擾,以及雙方航空器及船舶於夜間在海峽飛、航行時,應全程開啟敵我識別器及航行燈。

在實施「中程階段」一段時間,雙方在實踐中取得成效,並真正建立起互信之後,就可進入內涵為「終止敵對,確保和平」的「遠程階段」,配合雙方政府的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正式宣佈結束兩岸軍事敵對狀態,建立兩岸軍事互信安全機制,進一步發展兩岸安全合作關係,確保臺海及大中國領海的和平穩定。

而大陸軍事科學院前副院長劉繼賢昨日在「築信研討會」也指出,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要分成三個行動階段:增進雙方瞭解、積累善意和互信;落實共識和明確規範,針對相關議題進行磋商,雙方凝聚共識後,簽訂相關協定、文件、準則、宣言或備忘錄;鞏固計有協商成果,確保台海和平穩定。

(發自台灣苗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