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興經屋申請結束共收萬五份申請表

【本報訊】業興大廈1,544個一房一廳經濟房屋單位由2013年3月27日至6月26日接受申請,期間共派出約50,000份表格,合共收到15,038份表。

新一期經濟房屋申請結束,房屋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以及各社團共派出約50,000份申請表,房屋局合共收到15,038份申請表,其中家團申請佔22%,共3,301份;個人申請佔78%,共11,737份。

於申請期結束後,房屋局預留10日內接收申請者補交文件,同時跟進申請表之審核工作,以制定名單,爭取第四季內公佈。至6月25日,約1,900份表需要補交文件,房屋局透過通知書要求申請者在指定期間內補交有關文件,主要內容是身份證明文件、婚姻狀況等。

審表之程序包括先分析家團狀況,其中有物業狀況、收入及資產、有否曾為公屋家團成員;之後會進行分組,即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或個人等;然後進行輸入資料的工作,最後會再次複審有關資料。

現時經初步處理及有條件作統計的約7,500份表,當中近29%曾受惠經屋、6%曾受惠社屋,但有關數據並不代表是次申請之全部數據。在這約7,500份表中,佔收表總數約一半,核心家團約1,800份表,非核心家團約120份表,個人約5,600份表。當完成處理所有申請表後,房屋局會適時公布整體數據。

按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規定,經屋分配制度由原有的計分排序輪候方式改為分組排序,按每期可供應房屋接受申請。首先,將合資格家團按法定的優先次序分組,組別的優先順序如下: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以分組方式對獲接納的申請進行排序;同時,每一組別內再次排序,尤其考慮家團成員中有長者或殘疾人士;申請人按本身組別次序選擇房屋。

在進行分組後,若每一組別內有一個以上家團或個人申請人,則以電腦隨機抽號的次序排列,目標在第四季內安排抽籤,及續後之揀樓工作;但具體時間需考慮有關法定程序的進行,包括上訴、聽證等,亦需視乎個案數量。

申請人排序名單由房屋局制定,並會張貼在房屋局指定的地點,詳情請留意房屋局日後的公布;申請人排序名單的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出售完畢後終止。

政府於本年第一季展開一房一廳經屋單位之申請,並於第二季展開新一期社屋申請,隨著萬九公屋輪候家團完成分配後,將按計劃在第四季內展開其他戶型之經屋申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