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不滿成規法案賠償準則向立會遞信

【本報訊】澳門三十行動向立法會遞信和提交近1千個市民簽名,對《城市規劃法》法案建議的賠償準則表示不滿。

三十行動指出,城市規劃法案仍在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審議,這是本屆立法會討論重中之重的法案,對澳門未來發展影響極大。澳門多年來城市規劃欠奉,建超高樓、破壞世遺景觀、破壞山體事件不時發生,社會對《城市規劃法》出臺期盼已久,我們認為,法律必須適時通過,但絕不能成為禍害澳門的漏洞。現法案中有關賠償的條文令人萬分擔憂。

三十行動說,外地實施城市規劃法時,雖有時基於公共利不作賠償,但基於尊重私產,作出合理賠償亦無可厚非。澳門《城市規劃法》若以最初文本中「街道準線圖」而非工程准照為賠償標準極不合理。「街道準線圖」只是政府對土地發展的初步原則和規範,算不上可作發展的權利,以此為賠償標準毫無道理。「工程准照」代表政府批准動工,是經過多重把關、審批,能滿足眾多法律規定和建築要求的結果,以此為賠償準則相對合理。

三十行動說,據知政府於《城規法》修訂文本中刪除關於「街道準線圖」賠償的條文,但加入「規劃條件圖」賠償,其概念模糊不清,一般市民難以知悉最新法案資訊及瞭解其內容,令人懷疑當局在玩弄文字遊戲,暗藏不合理、不公義賠償內容。故特致函立法會,希望議員從澳門長遠福祉出發,嚴格把關,拒絕讓《城市規劃法》中不合理之濫賠條文通過,堅持至少以獲得「工程准照」為賠償標準,不能讓《城規法》淪為賠償法,絕不可因今屆立法會會期即將結束而草草「過骨」,賠上澳門居民花血汗累積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