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區社諮委員會昨日召開平常會議,有委員建議設立醫院循環專線巴士,亦有委員認為在城規法案中賠償條款中政府退讓值得商榷。
設醫院循環專線巴士
委員雷民強指出,澳門目前的三大醫院,包括山頂醫院、鏡湖醫院及科大醫院,如果病人居住澳門北區需要前往以上三間醫院,巴士路線線路迂迴曲折,行車可能一小時以上,候車時間最少15分鐘,由於時間及路程長,前往醫院的病人上車後可能沒位坐,病人及長者經常投訴座位不足,若乘坐得直,截車更難。
雷民強建議盡快解決病人的基本交通問題,設立北區至醫院循環路線,保證人口最密集地區的居民用最短時間及路程前往醫院就診。每日根據各醫院門診時間,定時定點開出班車,保證病人能夠及時就醫。
委員林英培認為本澳主要水源西江的賀江水被測出含有害物質,為本澳敲起警鐘,當局應建立透明消息發放平台,每日公布水質監測數據。
委員李金戀建議當局在筷子基北灣進行污水截流及泵站工程時,清走河底受污染的淤泥,用砂石填補。
城規法絕不能鬆手
北區社諮會副召集人吳素寬說,立法會正細則性審議《土地法》修訂、《城市規劃法》及《文化遺產保護法》,三大法案涉及賠償問題,尤以《城規法》爭議最突出,社會普遍認為因涉及城規制定或改變而引致私人工地受影響,只應賠償持有正式工程准照者,但法律卻容許《城市規劃法》生效後,持有按新法規定發出街道準線圖的私人土地發展商若因規劃受影響,有權向政府索償;理由是城規法生效後,街道準線圖的發出需聽取城市規劃委員會意見,此一退讓值得商榷
吳素寬指,內地、香港、台灣、英國及葡國都以發出正式工程准照後始獲賠償,澳門“街道準線圖”早已標明不具法律效力,有效期僅一年。準線圖只列明地段發展的地積比或高度。即使準線圖容許興建一百米高的大廈,實際的建築設計仍需符合街影、建築和防火等條例,建築圖則才獲批和獲發正式工程准照。
吳素寬說,地段連工程准照也沒有,根本沒有任何實際損害,如何計算賠償?若真以準線圖作為賠償標準,變相鼓勵所有土地持有人不斷申請街道準線圖,因為只要《城規法》對其地段發展有影響,就可『空手套白狼』向政府索賠。加上賠償是按可建面積上限計算,賠償定較實際興建更好賺。發展商如認為政府故意拖慢審批影響權益,大可通過司法途徑控告政府獲取應得的賠償。但行動之前也應反問自己,若不閒置土地,怎會擔心發展計劃會受新城規法影響?
吳素寬稱,《城規法》關係到本澳可持續發展,賠償機制須尊重私有財產,但亦必須審慎,若最後關頭政府真的『鬆手』,同意按街道準線圖賠償,涉及的公帑必會相當大,實難逃利益輸送的指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