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個別承建商被罰

【本報訊】運輸基建辦公室稱,輕軌個別項目承建單位未能履行合同,影響工作進度,被科處罰款十八萬元。有承建單位因沒有採取適當的職安措施被處罰。

運建辦稱,輕軌仔段興建進度非常緊張,在工程起始階段雖因各工作單位間磨合出現延誤,但承建單位仍有條件追回工程進度。

運建辦重申,會在確保工程質量及安全原則下,全力做好輕軌仔段的建設工作。承建單位若未能履行職責影響進度,將根據合約條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