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通過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下屆立法會常設委員會的成員將增加。
立法會昨日表決通過由第5屆起,會內常設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7名,但不得多於11名。現時的常設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5名,但不得多於9名。
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馮志強認為,立法會的組成人數,第5屆起將增至33人,具備條件及須適當增加常設委員會人數,以便更好發揮其作用。
【本報訊】立法會通過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下屆立法會常設委員會的成員將增加。
立法會昨日表決通過由第5屆起,會內常設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7名,但不得多於11名。現時的常設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5名,但不得多於9名。
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馮志強認為,立法會的組成人數,第5屆起將增至33人,具備條件及須適當增加常設委員會人數,以便更好發揮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