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領導人休假難

江澤民曾稱1天也不可能休假

對於高層領導人來說,一般要到退休之後,才能真正享受到休假療養的諸多福利。

“倘若哪一天,我們的領導幹部能夠真正瀟灑地去休假了,或許權力運行製度就已經成熟完善了。”

與西方國家歷史悠久的帶薪休假制度相比,中國人對休假的認識尚處於初級階段,公眾休假制度也在完善之中。在中國特色的政治體制中,日理萬機的高層領導人們,能否有時間休假?在各種公眾的節假日,他們能否保證休息?領導人帶薪休年假背後又有怎樣的政治邏輯?

一邊辦公一邊療養

過去的北戴河暑期辦公制度,實際上並不是純粹的休假。但對於中央領導人來說,在夏天到來時,赴北戴河一邊辦公一邊療養,已經是一年中難得的放鬆時節。某種意義上說,這就是中央領導人的“假期”。

中央領導暑期辦公期間,中央辦公廳會有一小部分人跟隨,負責安全警衛、通信保障、隨行服務等。一位中辦內部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日常工作通過機要通信維持,辦公形式沒有差別。”

為了方便處理公務,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北戴河與北京之間每天都有火車往返,用以傳送各類文件。中國前駐菲律賓大使黃桂芳曾經做過國務院副總理吳學謙的外事秘書,他曾陪同首長去北戴河辦公多次。他回憶,北京送來文件分兩類,一類是閱讀,一類是需要處理的事項,“後者要審批,再由機要係統送回”。

每天早上,黃桂芳都要到指定地點,中辦和國辦系統都有專人來送文件。那時領導人們都以居住的樓號指代,吳學謙住在215號樓,黃桂芳會按照編號把當天需要吳學謙閱讀的文件收好,再將首長已經批復的文件交付機要人員,由他們送回北京。

在北戴河辦公期間,中央領導人一般是上午開會,下午休息。上世紀50年代末,中央療養區中建立了酷似人民大會堂外觀的俱樂部,裡面可以放電影、看演出,還有大大小小幾十間會議室。據《秦皇島日報》高級編輯、北戴河區文化顧問孫志升透露,“領導人平時住在各自的二層小樓裡,開會時去俱樂部。”

新中國成立後,中共中央許多重大決策都在北戴河的會議上作出。上世紀80年代末,中央決定設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也是在北戴河暑期辦公時做出的決定。黃桂芳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之前一直由吳學謙負責台灣事務,當中央決定由丁關根牽頭成立國台辦時,學謙同志就讓我代表他參加了籌備會。”

當時吳學謙所住的215號樓,周圍住著丁關根和方毅,在辦公休閒之餘,這也是領導人們難得的交流機會。黃桂芳就有一次讓自己的同鄉、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方毅給家鄉的中學題詞。

在北戴河療養期間,中央領導人最喜歡下水游泳。為了保證首長安全,每個游泳區都有專門坐著小船的救護員。海邊還設立了牌子,提醒領導人和他身邊工作人員漲潮和退潮的時間,退潮就不宜游泳。

吳學謙來自上海,不會水,平時的休閒活動就是在住處的院子裡散步。秘書黃桂芳從小在廈門海邊長大,水性好,卻因此常常有機會下水游泳,黃桂芳曾經好幾次看到鄧小平游泳。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吳學謙任國務院副總理時,身邊配備三個秘書。暑期辦公時,三個秘書很少同時到北戴河,通常是一個秘書在北戴河,一個秘書在中南海。“一些不算緊急的文件,就由北京的秘書處理好再給首長送去。”黃桂芳說,“畢竟在北戴河是休閒,除非是特急的事才會報告首長。”

據北戴河當地幹部介紹,2003年後中央提出不在北戴河辦公,但退休後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以上的領導人,同樣會在每年暑期受邀前往北戴河度假。

“不可能休假,甚至一天也不能”

中央領導之所以選擇在北戴河暑期辦公,上述科技部司長認為,“就是因為不能休假,所以去那邊辦公。”

2001年8月,江澤民在北戴河接見美國《紐約時報》代表團,並接受該報記者採訪時說,“人們認為我們在這裡休假。但事實上,不可能休假,甚至一天也不能。”

中秋、春節等傳統節假日,也不是高層領導人的假期。他們也很少像普通公民或外國人那樣在家裡休假或者外出度假。實際上在春節假期,這些領導人往往最忙碌,許多中央領導人都會在各地訪貧問苦,在普通百姓家中過年。

中國領導人為何難以休假?按中國的製度,越是高層的領導人,治國理政的領導事務越是龐雜。從高層領導人的新聞報導中可以發現,處理公文、外出考察調研、處理突發事件、出席各種會議、發表重要講話、迎來送往、出國訪問等等,佔據了領導人的大部分時間。繁重的工作壓力使他們很難完全脫離工作休假。

中央領導人不能徹底丟開工作,省部級領導幹部也難得到空閒。

“可能有休假安排,但我從來沒有休假過。”一位卸任的國新辦主要領導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一般只有少量人有機會去療養,“多數人去不了,工作離不開。”

按照規定,國務院直屬機構的一把手休假,需要向國務院報備,機構副職則需要向所屬單位黨組請假。但是,領導都形成了一種既定思維:永遠要把工作放第一位。全年假期中,很少能夠完整休息,領導級別越高越忙碌,越到節假日事越多。

教育部一位內部人士說,“教育部休假是按照工作年限來安排的,並未將部領導單列。”上述教育部內部人士就透露,部領導週末和平常加班的情況非常普遍,“像黨組會經常一下午就安排幾個議題,開到晚上七八點都很正常。”

廣州前副市長蘇澤群的一位秘書說,他給領導當秘書的時間不長,就七八個月,“當時正值換屆,領導忙得根本沒有時間休假”。

原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賀鏗也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我在統計局工作時沒有休過假,退休後這十年,恐怕也沒有見到在任的領導休過假。”

在地方,省部級領導同樣沒有休假。每年天津市都會組織省部級幹部去北戴河療養,但天津市原人大副主任張元龍都是“很自覺地不休,主要是工作忙”。

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的省部級領導都表示,他們在職時從未休過假。“春節是可以休息的。”賀鏗說,“但過節領導也要輪流值班,有時有國務院領導要數據,我們就要馬上準備。”

“休假不扣工資,也沒有補貼。”上述已卸任的國新辦主要領導向《南方週末》記者透露,“忙碌終日,想不起休假來。家人有大病時可請假。”

退休後享受休假福利

休息權,是現代社會每位公民應該享有的法定權利。199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中,對公務員年休假制度就有明確規定,1995年、2005年也分別寫入了勞動法和公務員法。

《南方週末》記者未能查詢到關於高級幹部休假方面的特別規定。《公務員法》對於公務員如何休假,規定得比較模糊,第七十六條只是說: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但對於高層領導人來說,在任期間往往百事纏身,一般要到退休之後,才能真正享受到休假療養的諸多福利。

諸多中央部門,都有為本系統幹部專門開設的療養院。例如,外交部在北戴河、北京通州和懷柔都有自己的療養院。按照級別,退休幹部每年都有機會分別去以上療養院休養。

從外交部退休的黃桂芳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去北戴河療養有六七天時間,部級以上領導有專車接送,司局級幹部則自行乘坐火車前往。“住宿免費,不過要是配偶非外交部幹部,每天還要額外繳納30元床位費。無論是否屬於本單位,每個人每天都收取餐費20元。”

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擔任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賀鏗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真正出去休養一下,可能還是人大和政協稍微做得規範一點,每年暑期它們都有一到兩個星期的休養,比如去廬山、北戴河。”

解放軍系統中,也有遍佈全國的療養院,比如鼓浪嶼、廬山、青島、杭州、大連等地,都有直屬於總後勤部的療養院。每年總後衛生部會根據各療養院床位數,統一向全軍配發療養證,師、軍、軍區級別的領導人,可根據各自部隊得到的療養證數目申請療養,一般來說,兩年有一次療養機會。

據一位曾經在解放軍杭州療養院工作的人士透露,軍人療養週期一般是半個月,師級幹部住標準間,軍以上乾部可以住套間。療養期間不僅可以遊覽西湖風景,還會安排一次全面的健康體檢,並且還有護士帶領下的打太極拳等保健活動,“但是,在任領導人很少有來的,多數是退休後才有機會來。”

法治政府應落實領導休假規定

改革開放以前,中國並未建立帶薪休假制度,僅規定了公眾假期。1949年12月,新中國第一個《全國年節及職工休假紀念日放假辦法》由政務院頒布實施,這一休假藍本被沿用達50年之久,直到1999年國務院修訂頒布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當時的中央領導人休假時間,並不受公眾節假日限制。1954年11月,北戴河暑期辦公制度建立,之後每年暑期中央領導人在北戴河辦公。

除暑期在北戴河辦公外,當時的中央領導人也經常利用工作閒暇休假。例如,據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與山東》一書透露,從1952年10月25日到11月1日晚,毛澤東進行了7天休假。在這期間,毛澤東在山東用了3天時間,觀看了濟南、曲阜、徐州的一些景點。

1979年盛夏時節,鄧小平來到膠東半島。當專列抵達青島時,鄧小平微笑著走下火車,與迎上來的地方黨政軍負責幹部握手寒暄。他說,“此行主要是休息,什麼也不幹。”

改革開放之前的節假日安排,多突出政治意義,領導人休假,也很難脫離當時的政治氣候,無法單純地休息。不僅如此,在特殊的歷史時期,“休假”一詞還有著特殊的政治意義。

1961年8月17日,正在北戴河休假的胡喬木給毛澤東寫信,表示不能參加廬山會議的遺憾。不久,第二次廬山會議召開,會議第三天毛澤東給胡喬木回信:

“你須長期休養,不計時日,已愈唯度……遊山玩水、專看閒書,不看正書,不問時事。做一、二、三年休養的打算”。胡喬木追隨毛澤東20年,這封意味深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