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臺可再生能源和環保電價新政策

【中新社北京8月30日電】中國國家發改委30日發出通知,自9月25日起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徵收標準,進一步完善脫硝等環保電價政策,這將解決日益增長的可再生能源的資金困境,同時推動發電企業進行升級改造、實現節能減排。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目前籌集的資金難以滿足補貼資金需求的迅速增長,截至2011年底,資金缺口為107億元(人民幣,下同),如果不進一步提高標準,預計2015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將達到330億元左右。

中國對可再生能源發展採取政府補貼措施加以扶持,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中國在銷售電價中徵收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徵收標準從2006年的每千瓦時0.1分錢逐步提高到現行的每千瓦時0.8分錢,目前每年籌集金額200億元左右。

此次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到1.5分錢,是近年來上調幅度最高的一次。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政策將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力度,推動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續發展,促進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

此外,為鼓勵電廠上馬脫硫脫硝設備,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到1分錢,對煙塵排放濃度低於30毫克每立方米(重點地區20毫克每立方米)的燃煤發電企業實行每千瓦時0.2分錢的電價補貼。

中國“十二五”節能減排規劃明確規定,實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新建燃煤機組要全面實施脫硫脫硝,實現達標排放。環保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脫硝電價補貼雖然只有1分錢,但可以充分調動發電企業加大環保投入的積極性,“小小一分錢,撬動整個環保產業”。

觀察人士指出,政策的出臺表明了中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決心,解決了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資金困境,將在實質意義上推動中國節能減排和環保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