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巴與反對派同坐一條「挑釁國慶號」破船? 綠巴與反對派同坐一條「挑釁國慶號」破船?

剛剛我們才在此譴責某些所謂「工運團體」及某些造謠者,組織或煽動部份不知真相的群眾,將本來是屬於針對澳門高度自治範圍內事務的示威遊行,偏要挑選普天同慶的國慶節當日進行,令不明真相的外人產生是「向國家示威」的錯覺,是對偉大祖國的挑釁「贈慶」之際,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遊行示威」的同一天,甚至是與旅遊塔旁「火樹銀花不夜天」的同一時間,承擔著二十七條巴士路線的營運,佔整體巴士營運路線的五分之二,每天肩負著超過十六萬人次的出行,以及五百多名員工的就業的「維澳蓮運」巴士公司,卻然宣佈申請破產,同樣也是向國慶節挑釁「贈慶」。

這真是如同當年響徹港澳地區的一首廣告歌那樣,「遲唔會遲,早唔會早,時間啱啱好」。如果說,前者是刻意為之的政治行為,可以說是「反對派」藉此向特區政府發洩不滿,因而雖然值得譴責,但也是見怪不怪的話,那麼,「維澳蓮運」的宣佈申請產也是「專挑」國慶節當日進行,就令人感到奇怪了。既然自己的經營困難已不是國慶節當日才發生,已是有一段較長的時間,而且也都一路「挺」下來了,為何不是在距離國慶節若干天發布消息,而是偏要在國慶節當日宣佈不可的呢?究竟是要借助當日反對派陣營進行「示威遊行」之力,向特區政府施加壓力,迫使特區政府「磅水」(「維澳蓮運」總經理何雨果昨日就有「公司申請破產,不是要求政府出資,而是希望政府履行當初的服務合同」之說),還是有著其他的甚麼政治意圖?

如果說,何雨果是外國人,不瞭解中國人的愛國愛澳政治心理和對國家的深厚感情,因而在國慶節當天宣佈「維澳蓮運」申請破產,尚是可以諒解的話;那麼,「維澳蓮運」的主要股東之一的「殷理基公司」,有「複數」的人士擔任國家的重要政治公職,深受中央政府寵愛多年,已經「恨死隔離」多少同是愛國愛澳甚至作出更大貢獻,卻又未能獲得同等待遇的人,就應當是對國家的政治生活有充分瞭解的吧?為何卻任由身為外國人的總經理作出這一充滿負面政治性的決定呢?

其實,從各方面情況看,何雨果雖然是總經理,但對於「申請破產」這樣攸關公司生死存亡的重大決策,畢竟是沒有決策權,甚至是沒有建議權,決策權是掌握在公司董事會,亦即出資成立「維澳蓮運」的企業主的手中。而作為「維澳蓮運」主要股東之一的「殷理基公司」,由於是本地公司,而且其「話事人」又是澳門本地的政要人物,與特區政府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在澳門特區享有赫赫地位和重大影響力,正所謂「喊水能凍結」,因而「維澳蓮運」的外國大股東,即使是所佔股本更多,但為更順利奪得專營權及更方便企業營運,因而「過江龍」也就必然會將企業的主要營運決策權託付於「地頭蛇」。因此,「申請破產」而且挑選在國慶日予以宣佈的決策,不排除就是本地股東的決定,至少也是來自本地股東的建議。即使是退一步來說,「申請破產」的最終決策,是出於大股東法國佬,作為擔任著國家重要政治公職的本地股東,也應向其力陳在國慶節當日作出宣佈的利害,力阻其在國慶節當日宣佈的決定,這才是「守土有責」的應有作為。然而,太令人失望了,「維澳蓮運」專挑國慶節當日宣佈「申請破產」,而且當日較早前還發生了某些反對派團體以造謠手段煽動不明真相群眾上街遊行的事件,這在客觀上,就形成了與「專揀」國慶節當日組織示威遊行的反對派團體 ,同坐一條「挑釁國慶號」破船的事實。

實際上,宣佈「申請破產」,這是何等重大的事情。不要說是前面所說的政治影響,就說是對「維澳蓮運」及其本地股東自己當初作出的承諾來說,也是缺乏誠信,失信於全澳居民的背信行為。不是說,「維澳蓮運」四字分別代表「維繫」、「澳門」、「蓮花」及「運輸」;其公司標誌以蓮花為標誌及綠色作主調,以體現環保概念,而服務宗旨是為「使澳門發展得更美好」嗎?不是說,「維澳蓮運」希望能「與澳門共同發展」;「緊密聯絡澳門社會」;「讓所有人能夠自由地出行,以此推動社會平等」;「迎接工作上的挑戰並為服務帶來創新」嗎?不是說,「我們的核心價值觀還希望在社會和文化方面積極參加澳門的社區活動」嗎?為何現在卻又以賭氣的態度,以「宣佈申請破產」的手段,來發洩對特區政府因為堅持合約規定而未有發放調整服務費的不滿,意圖籍此向特區政府施加「磅水」的壓力,並置澳門居民的「自由出行」而不顧,更沒有考慮「劈炮唔撈」後,將會對澳門特區的人心穩定及政治形象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

其實,「維澳蓮運」的兩大股東,當初在參與競投巴士服務時,倘不是打出「國際知名公司」招牌,運用其財雄勢大的有利條件,尤其是擔任了國家重要政治公職及在澳門特區的巨大政治影響力,就無法令交通事務局有所偏袒,將五個標段分配三個標段給它,甚至差點「逼走」本澳另一家老牌巴士公司,而且其投資者同樣也是曾對國家和澳門作出重大貢獻,並曾出任過國家重要政治公職。但正因為是過去從未在澳門經營過的「維澳蓮運」,開出的帶有不公平競爭性質的「低價競投條件」,才獲得交通事務局的青睞,及同樣是使用帶有惡性競爭性質的高薪挖角手段,擾亂人力資源市場,才使得「維澳蓮運」陷入經營困境,以至現在要宣佈「申請破產」,這就不啻是自嘗苦果,這又怪得了誰?

今次交通事務局算是做了一場好戲。盡管有批評說,「維澳蓮運」要以清盤來作要挾,早已有跡象,交通事務局早已做好應對預案就是明證,但為何未能及時解決?但不可不知,所謂「解決」,就是答應「維澳蓮運」的要求,在未有改善服務之前也照樣「磅水」。倘交通事務局真的屈從於「維澳蓮運」及其背後的政經勢力,恐怕又將會被攻擊為「 官商勾結」。尤其是股東之一有著國家重要政治公職的背景,更容易讓一些平時就對國家政治和特區政府不滿的人,往這個方向解讀。何況,又有誰能預料到,一直傳說的「曬冷」,都未曾發生,而是偏偏會「堅持」到國慶節當天,而且就是在「火樹銀花不夜天」之際宣佈?

(發自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