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店涉非法售光碟

【本報訊】澳門海關知識產權廳於“十•一”黃金週期間,在澳門各區巡查,揭發三間分別位於中區和北區的店鋪未向當局申請「預先通知」售賣光碟。行動中檢獲遊戲光碟及遊戲軟件連包裝盒共四百九十四套,市值約為十五萬澳門元,一男一女店鋪負責人被帶返海關總部協助調查。海關在此提醒業界相關人士在進行「電腦程序、錄音制品及錄像制品之商業及工業活動」時切記進行相關手續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營運,以免觸犯相關法律法規。

海關早前接獲情報,指有店鋪未按法律規定銷售光碟,海關知識產權廳偵查人員組成多個小隊,在“十•一”黃金週期間,於澳門各區巡查,分別於十月三日及七日,揭發中區和北區共三間店鋪,未向當局申請「預先通知」售賣光碟,行動中共查獲遊戲光碟及遊戲軟件連包裝盒四百九十四套,當中包括:「PS3」、「PSVITA」、「XBOX 360」、「WiiU」及「3DS」等遊戲光碟及軟件,經初步調查,該批遊戲光碟暫未發現有盜版假貨,由於店鋪東主及負責人未能出示「預先通知」售賣光碟,未能即時出示貨物來源證明入口文件,行動中將一男一女三間店鋪負責人帶返海關總部協助調查,經初步調查,該等店鋪涉嫌違反法令第五一/九九/M號《有關電腦程式、錄音製品及錄像製品之商業及工業活動》相關規定,海關將立案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可科處澳門幣五十萬元罰款,除處罰外,扣押物品可充公

在巡查行動中,海關知識產權廳人員亦對於店鋪內不合適之處,向店鋪東主及負責人作出改正警告。

海關稱,根據法令第五一/九九/M號《電腦程序、錄音制品及錄像制品之商業及工業活動》之規定,售賣影音光碟,必須先取得海關發出的「預先通知」。工商業場所所有人須按規定取得對電腦程序、錄音製品及錄像製品之複製品進行大宗或小宗交易所需的有效許可,方可在該場所進行交易。

海關呼籲業界切勿貪圖方便,就算出售正版光碟,亦必須取得海關發出的「預先通知」。否則屬違法,若出售盜版光碟,觸犯知識產權法例,會被刑事起訴。

海關呼籲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可與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