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生出入台境簡化小組跟進

【本報訊】台灣教育部昨天公佈修改《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刪除部分規定,即日起,港澳學生離開台灣前無須再經學校批准。「讓港澳學生自由回家行動小組」歡迎有關修訂,但由於港澳學生跳過學校一關後,仍須逐次到移民署繳費加簽,小組將密切關注台灣政府的後續動作,期望盡快完成第二關的簡化程序。

現時台灣有超過七千名港澳學生,去年十月,由約十名澳門學生組成的行動小組,為要求台灣政府部門簡化出入境手續,發起「全台灣聯署行動」,行動中收集近二千簽名,涵蓋全台灣接近六十所大專院校,並於去年底到台灣教育部請願。教育部代表劉智敏當時稱,將於本年七月完成修法,惟至暑假結束,仍未聞有關動作,行動小組於是再到台北駐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遞信,促請辦事處向當局反映迫切訴求,並早日公佈相關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辦事處主任盧長水當時回應指,相關法規在上交行政院審核的十條修訂條文中,有九條與小組訴求無關的條文需再作訂正,故須費時重新通過審核程序,更形容教育部承諾七月能完成修法是「太自信」,經行動小組持續斡旋與爭取,教育部終在昨天(十月九日)公佈相關辦法已修訂完成。

「讓港澳學生自由回家行動小組」成員梁家偉強調,出入境手續雖然已得到修訂,但只消除學生出境前須向學校申請公文的環節,學生每次出境前仍要前往各地的移民署服務站繳費加簽,今次只能形容行動小組「成功了一半」;至於小組的另一訴求:居留有效期內多次出入境而無需逐次加簽部分還未得到妥善處理,據瞭解,此部份為移民署管轄的職權範圍,移民署已著手修改相關措施,並於日內公告修正草案再上交行政院。行動小組召集人蘇嘉豪估計此部份的簡化程序很快會完成,並希望行動小組過去一系列的爭取行動,可以啟發其他港澳學生,日後面對不合理的制度時,能敢於行使公民權利,積極表達訴求。在「方便、快捷、自由地回家」這個目標尚未完全達成前,行動小組仍會密切關注當局,特別是移民署的後續動作,以盼早日完成另一部分簡化程序,實現大多數港澳在台學生自由出入境的願望。

另外,教育部今次的修法內容,還包括:台灣的大專院校可到港澳單獨招生,學校可提早招收到想要的學生,不必被動等待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的統考分發;港澳生未來畢業後,也可直接留台實習一年,無須立即返回港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