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自住型商品房”政策

【中新社北京10月23日電】備受關注的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今天“出爐”。記者從23日舉行的發佈會上瞭解到,自住型商品房均價將低於同地段、同品質的商品房約30%,主要面向“收入適中”的中端人群,緩解他們的購房壓力,支持剛需,平抑房價。

“房價高、房源緊”一直是京城百姓的心病。大量收入平平的中端人群,卻因不符合“保障房”補助標準,又買不起高端商品房而一直處於尷尬的“夾心層”。

10月23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規劃、國土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為“夾心層”的居民提供了新的住房保障。

《意見》明確,北京今後將加快發展自住型商品住房,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的方式,加大房屋供應力度。《意見》限定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價格,低於同地段、同品質的商品住房約30%;套型建築面積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最大面積不超140平方米。這意味著自住型商品房主要支持中端消費市場。

23日下午的發佈會上,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王榮武一連用了4個“限”字解讀《意見》。“限價”:自住型商品房銷售均價比同地段、同品質商品房低30%左右;“限戶型”:套型建築面積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限轉讓”,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限購”,名下無房或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戶籍家庭,和在京連續5年(含)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納稅的非北京戶籍人士可購買。

根據《意見》,兩類家庭可優先購買:一是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單身人士購買要滿25歲。二是已在輪候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的家庭。同時,為防止投資獲利,《意見》規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如5年以後轉讓的,若有增值,應當將差價的30%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意見》表明,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出讓方式公開競得。2013年底前,北京將完成2萬套供應,明年預計完成5萬套,佔新增供應的50%以上。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人在發佈會上指出,自住型商品房將選擇交通要道、周邊教育醫療等服設施完備的地方進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