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城就任行政委員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在政府總部主持新任行政會委員林金城就職儀式。

儀式結束後,林金城接受傳媒訪問稱,現屆行政長官的任期雖然明年屆滿,這個時候他獲行政長官委任為行政會委員是好正常,行政長官認為有需要便委任。

林金城稱,自己有不同的職位,但會根據不同的職位做不同的工作,他多年服務社會的經驗對他在行政會的工作有幫助,將盡力為社會服務,以澳門特區總體利益工作。

現年六十四歲的林金城是建築商,亦發展地產,現為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副主席,亦是澳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以及第二和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林金城分別於○二年及一○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工商功績勳章及銀蓮花榮譽勳章。

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林金城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生效。

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行政會委員七至十一名,是指行政長官可委任的行政會委員人數,當中不包括行政長官本人。意即行政長官最多可委任十一名行政會委員。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行政會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行政法規和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的意見。行政會委員由行政長官從政府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長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