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深化改革決定發佈60項任務彰顯改革力度

【中新社北京11月15日電】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稱《決定》)全文15日18時許正式公佈,總共60項具體任務彰顯中共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心和力度。

歷經近7個月時間起草的《決定》約2萬字篇幅,涵蓋15個領域60項具體任務。

除引言和結束語外,《決定》共16個部分,分三大板塊。第一部分構成第一板塊,是總論,主要闡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體思路。第二至第十五部分構成第二板塊,是分論,主要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防和軍隊6個方面,具體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第十六部分構成第三板塊,講組織領導,主要闡述加強和改善党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親自擔任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起草組組長,他在全會上就《決定》所作的說明也于15日全文發佈。

習近平在三中全會上介紹了起草《決定》五個方面的突出考慮:“一是適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要求,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戰略任務。二是以改革為主線,突出全面深化改革新舉措,一般性舉措不寫,重複性舉措不寫,純屬發展性舉措不寫。三是抓住重點,圍繞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回應人民群眾呼聲和期待,突出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突出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四是堅持積極穩妥,設計改革措施膽子要大、步子要穩。五是時間設計到2020年,按這個時間段提出改革任務,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

習近平指出,在框架結構上,全會《決定》以當前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為提領,按條條謀篇佈局。檔起草組成立以後將近7個月的時間裡,廣泛徵求意見,開展專題論證,進行調查研究,反復討論修改。

《決定》起草和修改的參與者、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15日透過《人民日報》、新華社詳解十八屆三中全會亮點,認為《決定》“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呈現出了“改革力度前所未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市場的作用從‘基礎’變為‘決定’”、“清晰界定政府職能和作用”、“公有制經濟和非公經濟都是重要組成部分”五個亮點。

楊偉民指出,雖然全會主題是全面深化改革,但堅持問題導向原則,把經濟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強調發揮經濟體制改革對其他領域改革的牽引作用。這也是《決定》起草過程中非常注意把握的重要原則。《決定》確定的15個方面改革任務中,6個是經濟,1個是與經濟密切相關的生態文明體制,占了所有改革任務的近一半。

全會明確提出,改革要“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楊偉民指出,這一指導思想表明,全面深化改革,最終必須讓全體人民受益。

備受中外關注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於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