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能源情勢及能源合作的可行性

中國大陸的石油及天然氣情勢

在全球石油的情勢方面,由於目前技術與成本的限制下,BP(英國石油)公司估計至2011年底,世界傳統石油蘊藏量為1.65兆桶,當年度世界石油生產量為每日83.58百萬桶,估計全球已證實石油蘊藏量和年生產量的比值為54.2年。但全球石油蘊藏中,中國大陸只占全球的0.9%(不含香港);而全球石油最主要生產國中,中國大陸則占了5.1%,日產量達4.09百萬桶,中國大陸已證實其石油蘊藏量和年生產量的比值只有9.9年,如果沒有積極開發非傳統石油資源,可能將像日本、台灣一樣,很快要高度仰賴石油進口;至於全球石油最主要消費國的前幾名,則分別為美國占全球之20.5%遙遙領先,其次是中國大陸占全球之11.4%,日均消費量超過9.76百萬桶。由於中國大陸石油生產量遠低於消費量,因此每日約還要進口5.67百萬桶石油,是世界上第二大石油進口國(僅次於美國的8.7百萬桶每日進口量),其每日進口需求已是台灣每日石油消費量0.95百萬桶的6倍,進口比重已超過一半。

在全球天然氣的情勢方面,世界傳統天然氣蘊藏量為208.4兆立方公尺,當年度世界天然氣生產量3.276兆立方公尺,估計全球已證實天然氣蘊藏量和年生產量的比值為63.6年。雖然中國大陸是全球第6大天然氣生產國,年產量達0.103兆立方公尺,雖然中國大陸的天然氣產量比起10年前已經成長2倍多,但其身為全球第4大天然氣消費國的地位,天然氣年消費量超過0.131兆立方公尺,自2007年起已成為天然氣淨進口國,到2011年進口比重已達22%,每年還要進口0.028兆立方公尺的天然氣,其年進口需求已較台灣年天然氣消費量0.016兆立方公尺多了75%。又中國大陸的已證實天然氣蘊藏量和年生產量的比值只有29.8年,不到全球平均值的一半,如果沒有非傳統天然氣資源,中國大陸也可能將要越來越高度仰賴天然氣進口。

全球化石能源情勢近期重大轉折

要談到全球能源情勢的重大變化,首先一定要談到新能源開採技術所帶動的非傳統化石能源大量開採,其中最有名的是美國的頁岩氣革命。由於全球天然氣需求量持續增加,非傳統天然氣之開採潛能日受國際重視。估計全球非傳統天然氣之蘊藏總量,光是在頁岩氣的部份,就相當於傳統天然氣之總蘊藏量,尤其是頁岩氣在亞太的中國大陸與北美地區的美國的蘊藏都相當可觀,將非常有機會為這兩個天然氣消費大國紓解天然氣供應的大隱憂。根據英國BP公司2013年預測,全球天然氣產量將以每年2%的速度成長,其中頁岩氣部分更將可能以每年7%的速度成長。

在中國大陸的石油供應方面,依據美國EIA預測,中國大陸2035年時石油進口比重將達75%。在中國大陸的天然氣供應方面,中國大陸政府要將天然氣在全部能源消費佔比從目前約4%,到2020年提升至10%,所以美國EIA更預測,中國大陸天然氣需求到2035年將以每年5%速度成長。中國大陸因為已被評估頁岩氣蘊藏量高達36兆立方公尺,居全球之冠,因此近年在非傳統天然氣資源的鑽探上,有將焦點集中到頁岩氣的趨勢。

兩岸電力供應情勢近期發展

由於2011年3月日本311地震引發海嘯,引發福島核電廠的災害,整個事件後,不少國家的電力政策與整體供應情勢受到不小的影響,以下對中國大陸及台灣的發展,進行簡短說明。

於中國大陸方面,擁有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多電力裝置容量,而中國大陸2011年的電力裝置容量中,燃煤電廠佔65%、水力佔22%、風力佔6%、天然氣佔3%、油佔3%、核電佔1%,而且預期到2030年將會倍增;在發電量方面,自2005年至2010年以來發電量已成長50%,而在發電量比重上,火力發電佔79%、水力發電佔18%、風力佔1.2%、核電佔其總發電量的1.8%。目前中國大陸核電裝置容量僅12.5GW(15座運轉中的反應爐),但中國大陸政府計畫到2020年要將裝置容量增加到目前的5倍以上至70GW。在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中國大陸一度暫停審批新核電廠計畫,對現有及興建中核電廠進行安全檢查,到2011年底完成安全檢查,並於2012年5月批准安全計畫,才重啟新核電廠的審批。

在台灣方面,2011年11月政府提出新的電力能源政策,稱為「穩健減核」政策;在核能方面,規劃現有3座核電廠逐步除役、核四電廠在安全無虞條件下商轉;在天然氣方面,則朝向天然氣合理使用或天然氣使用極大化之可能方向推動;在再生能源發電方面,則朝向擴大再生能源的方向發展;另外一方面,基於國內對核四工程的質疑,政府宣佈將會嚴加檢視核四工程的安全性及提供民眾充分資訊,並舉辦公投,來決定核四是否完工運轉。在擴大天然氣情勢方面,2012年台灣進口LNG之主要來源國占比,卡達已提升至46.3%,馬來西亞為22.4%,印尼為15.2%。然而,未來數年內隨著與馬來西亞、印尼所簽訂的長約相繼到期,雖然有其它新長約開始,例如2014年起將向巴布亞紐幾內亞進口LNG,但還是要再有新的天然氣供應合約,才能因應未來的需求。在擴大再生能源方面,政府已規劃擴大各類再生能源推廣,未來將推動「千架海陸風力機」以及「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並規劃2025年裝置容量達9,952 MW,提早5年達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目標,並於 2030 年進一步擴大成長至12,502 MW。

兩岸可思考的能源相關合作方向建議

一、天然氣的相關合作思考方向

中國大陸天然氣進口方面,在2011年時LNG占一半以上(53.8%),其餘部分(46.2%)則透過管線由中亞國家輸入;2012年管線輸入部分占其天然氣總進口量的比例因中亞輸入增加而升高為53.3%,LNG則占46.7%。依據BP預測,至2030年其天然氣進口量將以每年11%之速度快速成長。而台灣的天然氣進口方面,目前經濟部規劃擴建液化天然氣接收設施,使液化天然氣卸收容量由目前1,200萬噸/年,至2018年提高至1,500萬噸/年,2030年達2,000萬噸/年。但要如何因應低LNG週轉量,及接收站易受夏季颱風或冬季海浪條件影響的天然氣供應風險,勢必要在成本、技術、效率、穩定、政治風險等多方考量下,對於天然氣的採購、調度與運輸等各別層面,朝向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主要東亞天然氣進口國進行更積極雙邊或多邊合作的努力。

此外,由於中國大陸豐富的頁岩氣蘊藏,只要技術能有所突破,中國大陸將可能成為繼北美洲之後,第二個發展頁岩氣最成功的區域,估計至2030年其頁岩氣之產量可能達其天然氣總產量之20%。雖然中國大陸初期的頁岩氣開採計畫並不順利,且初步估計其成本會較美國的生產成本高,但其政府的腳步持續加速,除了和跨國油公司討論合作以取得必要的技術外,也開放國營事業之外的私人企業參與競標,外國投資者也被允許間接參與,因此大陸現在的情況,已非常適合做為兩岸一起合作投入大陸頁岩氣探勘的契機,或甚至如美國再工業化的思考方式類似,藉由大陸頁岩氣開採的潛力,同時推動石化產業等在大中華地區的發展,此值得兩岸共同來思考未來如何共同努力。

二、海外能源探勘與能源資產購併的相關合作思考方向

美國EIA的分析指出,由於中國大陸石油公司積極在海外投資,其海外石油資產的石油產量在2011年已達到每日1.5百萬桶。過去兩岸的石油公司,已陸續在海峽中線及海外進行探勘合作。然而由於中國大陸石油公司進行海外資產購併的動作,往往會引起歐美國家的疑慮,反而台灣方面的角色則較為中性,其實可嘗試在某些購併案由台灣的公司出面,再一起資源分享,此不失為兩岸展開另一種合作模式的機會。

三、核安的相關合作思考方向

台灣海峽距離最近僅130公里,在台灣,運轉中的核電廠有3座,興建中的有1座;在中國大陸,目前興建中的核電廠有30座反應爐(33GW),光在對岸的福建省,目前興建中的核電廠有2座,而福建省計畫中的也有4座。在這樣的環境下,2011年海基會與海協會共同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明定在核電安全、事故緊急通報等領域展開合作。由於台灣核能電廠建設與使用較早,核安制度與文化的起步較早,而中國大陸的機組數快速增加,其核安制度與文化也另具特色,相信有相當多的地方,值得提供兩岸互相深化交流與合作,以互相提升雙方的核能安全。

四、核廢料的相關合作思考方向

2011年歐盟提出的用過核燃料及核廢料處置指令,此指令中允許2個或更多歐盟國家一起發展處置設施並允許在歐盟各國間進行運送;如要送至歐盟以外國家,則只允許送至有符合聯合國原子能總署規範的運轉中處置場的國家。其實核廢料的跨國處理已有相當多的經驗,例如2013年1月美國田納西州的Oak Ridge設施協助德國核廢料進行減容處理;過去日本與德國也將高放射性核廢料運到法國和英國進行處理;英國用過核燃料再處理廠的客戶有日本、德國、瑞士、瑞典、荷蘭及加拿大等國;另一方面,歐洲多數使用核能的國家,都有運交俄國處理及處置其核廢料。

由於跨境合作處置核廢料是可行的方式,如果台灣核廢料處置場在境內建設的可能性不高,則目前台電公司低放射性廢棄物之最終處置,可能會有必要從「境內境外雙軌並行」規劃方式,轉而更重視境外處置的選項;而至於用過核燃料之處理或處置方式,依《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民用原子能合作協定》,要境外處理須另外事先獲得美國同意。雖然政府尚未向美國提出正式請求,但由於美國政府也不樂見全球用過核燃料處置場過多和過於分散,至少美國政府官員不反對甚至支持的可能性甚高;其實在10年多前,美國就有與俄國商討過,由俄國來處理台灣用過核燃料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法國也一直很有興趣替台灣處理用過核燃料。因此,未來在綜合考量各相關影響層面,評估確實利大於弊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