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籲速修法打擊販毒

【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指現行禁毒法不利執法和司法,令毒品犯罪大幅上升,要求政府盡快修法,提升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效。

關翠司指出。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日前公佈,今年首三季販毒案同比上升百分之九十四點七,雖然他強調這是警方加強打擊毒品罪案的結果,但亦明言,現行刑罰太低,警方已將執行報告送交禁毒委員會參考。

關翠杏指出,毒品犯罪影響社會極嚴重,對個人尤其是青少年、家庭所帶來毀滅性的損害,並誘發出其他犯罪,導致社會不安,完善的刑事法律可有效預防和打擊犯罪。

她說,檢察官劉因之上月表示,新“禁毒法”(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經過四年的實施,成效未如預期,毒品犯罪不降反升,犯罪個案顯示毒品犯罪問題未改善,青少年涉及毒品犯罪較以前嚴重,社會應予重視。

數月前,司法警察局長黃少澤在立法會回覆議員口頭質詢時同樣表示,新法大幅調低刑罰下限,促使司法機關大幅減輕販毒罪的刑罰,無法實現“輕者更輕、重者更重”的立法原意,客觀上使不法分子採取化整為零的販毒方式,使執法人員疲於奔命,也放縱了本地的毒品犯罪。新法取消了徒刑與罰金並科的制度、否決驗尿及驗血取證方式、否決強制戒毒的合法性等,這些法律缺陷,減低警方預防及打擊毒品犯罪的效力。

關翠杏質詢當局:

一、根據檢察院有關毒品案件的統計資料,在立案偵查方面,二○一二年為361宗,較立法前的二○○八年之263宗,大增近百宗;起訴罪名由二○○八年的207宗增至二○一二年的433宗,增幅超過兩倍。罪案數字上升反映甚麼問題,當局曾否研究?對新“禁毒法”的踐行,檢控及執法部門已先後公開表示新法不利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究竟在行政部門中哪一部門有責任對此問題作出跟進?會如何處理?

二、立法工作必須考慮到執法、司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新“禁毒法”原意是通過“輕者更輕、重者更重”的懲治方式,既照顧毒品犯罪執法和司法工作的需要,又能對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但經過四年的司法實踐並未達到預期成效,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已向禁毒委員會提交意見,究竟該委員會是否會就有關意見作出跟進?其他立法部門曾否收到過前線執法及檢控部門的意見?會否儘快修訂相關法律,以填補缺失,避免本澳的毒品犯罪情況繼續惡化?

三、當日“禁毒法”由政府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現時卻出現司法和執法部門均認為修訂導致執法更困難;究竟是當日政府部門在草擬修訂該法律時討論不足?抑或是制定法律時各參與部門與執法部門存在不同取向所至?今後會如何汲取相關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