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敏:明年續提升施政效率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表示,政府明年施政繼續以人為本,推進“服務型及責任型政府”的建設,提升政府運作效能及服務水準。

加強人資規劃 調整部門職能

陳麗敏昨日在立法會引介行政及法務部門明年度施政方針時指出,公共行政領域將落實領導官員績效評審制度,不斷檢討及完善,提升績效、責任意識及政策執行力。

她說,政府將加強人力資源規劃,按中央招聘,有序推進入職開考。

她透露,《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修訂預計於2014年進入立法程序;明年將推行公務人員中央調解制度,處理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投訴;繼續推出措施舒緩基層公務人員的生活壓力,以及完善公務人員福利制度。加強公務人員在《行政程式法典》和《行政訴訟法典》,以及與專業技能相互結合的系統培訓,持續通過宣傳教育和監管等各種方式,灌輸廉潔奉公、知法守法及善用公共資源的意識。

陳麗敏稱,明年度將落實民政總署與文化局、體育發展局的職能調整及人員的轉移,並開展涉及運輸工務範疇的職能調整及人員調配,這些作完成後,將啟動民政總署的重組。

統籌立法,推進法制建設

法務領域方面,陳麗敏表示,為統籌和協調法律草擬和修訂工作,政府將嚴格監督立法進度,加強規範及持續深化立法統籌,增進與立法會的溝通合作,落實明年的立法計劃。各部門應嚴格按照既定的草擬法規流程及技術要求開展立法工作,在制訂法規的過程中須遵照《諮詢規範性指引》,擴大宣傳和覆蓋面,讓更多市民參與其中,確保法規公開諮詢的程式及透明度;完成的法案須由法務部門先作技術核實,並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在提交立法會前須充份聽取行政會的意見;配合立法會審議法案的工作,各法案專屬範疇的主要官員、法務局代表和法律人員需充份說明法案的政策取向及原意,積極聽取立法會的意見,藉此加強政府與立法會的互動,加快解決和協調在立法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共同完善法案文本,推進特區法制的建設。同時,密切跟進監督和檢視法律生效後的實施和執行成效。

陳麗敏希望期望與立法會進一步溝通,探討將仍生效的原有法規最新文本納入立法程序,以及安排完成法律清理及適應化的立法處理及時間表。

另外,選舉事務方面,特區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及《決定》,完成《基本法》附件一及《行政長官選舉法》的修訂程式,並據此將於明年展開第四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