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討論聖誕燈飾佈置 新春爆竹檔競投接受登記

【本報訊】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開會,討論聖誕及新年燈飾佈置。委員又關注垃圾分類回收、濕地保育等工作。

聖誕及新年燈飾佈置

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城市建設研究小組及道路設施研究小組昨日聯席討論聖誕及新年燈飾佈置。

列席會議的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永德介紹了今年的聖誕及新年燈飾佈置計劃,他向委員簡介所用燈飾的種類、數量、設計圖樣和地點分佈等資料。

委員建議引入光影投射、3D立體燈飾、流動燈車、於現有的燈飾中配上音樂和音效等以加強動感、增加佈置燈飾的地點、亮燈時間、注意色彩及飾物配搭等等。

濕地保育及垃圾回收

委員梁慶球表示,本澳獲“全國十大魅力濕地”奬,應加強保育濕地,在路環淡水濕地修築儲水堤霸,擴建濕地範圍,及加開導賞服務,令市民認識濕地。

委員梁淑源認為,當局在垃圾、廚餘及玻璃回收的工作有待加強。她建議訂定中長遠目標。

此外,民署參加於江蘇舉行的第8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獲得港、澳、台展區最佳設計奬。。

爆竹攤檔接受競投登記

為增加春節氣氛,民政總署將於農曆新年期間,在澳門半鳥及仔設置爆竹燃放區,售賣爆竹、煙花、火箭及小食、飲料攤檔的經營准照,今日起至十二月十二日接受登記。

澳門半島的爆竹燃放區設於澳門孫逸仙大馬路(旅遊塔附近),燃放區內設置八個售賣爆竹、煙花、火箭攤檔及兩個小食、飲料攤檔。仔爆竹燃放區設於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近海傍一帶,燃放區內設置五個售賣爆竹、煙花及火箭攤檔。上述兩個爆竹燃放區的運作時間為二○一四年一月三十日(年三十)中午十二時至二月五日(年初六)凌晨零時。

經營准照將以口頭叫價方式競投,投得攤位者須即場以現金、本票或支票繳付部分或全部競投款項。投得澳門區攤位之人士須最少繳付澳門幣三萬元正;投得仔區攤位之人士須最少繳付澳門幣二萬元正;投得小食攤位之人士須最少繳付澳門幣六千元正。

有意者可由今日至十二月十二日前往民署綜合服務中心,各服務站,中區、離島區或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登記,領取競投規則及競投解釋會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