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有利於澳門發展宜多加比照借鑒 《決定》有利於澳門發展宜多加比照借鑒

當前,全國各地都在學習貫徹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估計,在澳門特區,也將會向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澳區全國工商聯、婦聯、青聯、中華海外聯誼會的成員,及各地副省級以上政協的委員,進行傳達;傳統愛國社團也將會掀起一個傳達學習的熱潮。實際上,所有愛國愛澳的各界各階層人士,都應與全國人民一道,好好地把握住《決定》所催生的難得發展機遇期,進一步發展好澳門,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使全澳居民都能過上小康以上水平的和諧幸福生活。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刻總結了我國改革開放三十五年來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策和部署,鮮明地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具有很強的戰略性、思想性、指導性,是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對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統一的中國夢,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決定》的第七部份,是「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其中的第二十五節「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提出了「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堅持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擴大同各國各地區利益匯合點,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改革市場准入、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管理體制,加快環境保護、投資保護、政府採購、電子商務等新議題談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還特別提出:「擴大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開放合作。」

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來,以自由貿易協定為主的區域貿易安排發展迅速,正在重塑全球貿易投資規則,形成了誰參加誰受益,誰不參加誰被邊緣化的態勢。為此《決定》明確提出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建設自由貿易區,有利於推動我國市場吸引力和經濟幅射轉化為國際影響力,有利於盡快形成全方位開放新格局。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夕,國務院批准了上海自由貿易區及其總體方案。該總體方案提出的目標是,經過兩至三年的改革試驗,力爭使自由貿易區建設成為具有國際水準的投資貿易便利、貨幣兌換自由、監管高效便捷、法制環境規範的自由貿易試驗區。並經一段時間的試驗,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服務全國。因此,隨後全國各地都在探索和申請批准成立自由貿易區。其中與澳門特區直接相關的,是將南沙、前海、橫琴與香港、澳門串連在一起的「粵港澳自由貿易區」,據說是由曾任廣東省委書記的汪洋副總理推動,因而獲得中央批准的機率甚高。「粵港澳自由貿易區」將可為土地資源匱缺的澳門特區,找到向外延伸發展的突破口和平臺,並讓澳門特區能夠擺脫目前博彩單一經濟的現狀,實施中央授予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戰略,為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增添更多樣的旅遊休閒元素。

「誰參加誰受益,誰不參加誰被邊緣化」。馬英九就深諳此說,堅持要與大陸簽署「ECFA」。目的就是為了要避免在東盟與中國大陸的「十加一」,及東盟與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的「十加三」自由貿易區中,遭到邊緣化。因而除了是簽署「ECFA」及一系列後續性協議之外,還要求參加中國大陸及日本、韓國與東盟的自由貿易區體系,成為「十加二」、「十加四」。

為了避免澳門在全球區域貿易安排的大趨勢中遭到邊緣化,也是為了在「十加二」、「十加四」的自由貿易區中,體現「一個中國」架構下兩岸四地的經濟一體化,澳門特區和香港特區也應該加入這個體系,成為「十加四」及「十加六」。

這當然也是為了進一步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決定》雖然要談的是內地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項措施,但由於澳門已與內地簽署了「CEPA」及《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再加上澳門特區參加了「泛珠三角」的活動,因而內地的全面深化改革措施,也必然「水漲船高」地惠及澳門特區。

實際上,《決定》中不少原本是針對內地的全面深化改革措施,其實也必然會對澳門特區產生「隔離田車水,自己田受益」的月暈效應。其中「擴大對澳門特區開放合作」,固然是將使澳門直接得益,而其他的一些本來是實施於內地的改革措施,也將會使澳門特區間接得益。《決定》提出「允許沿邊重點口岸、邊境城市、經濟合作區在旅遊等方面實行特殊方式和政策」,相信隨著政策的逐步開放以及人民生活水準的日益提高,會有越來越多的內地居民到澳門旅遊。這又反過來促進「粵澳新通道」、拱北口岸二十四小時通關、通關便捷化等的早日實現。而《決定》中有關「加快沿邊開放步伐,允許沿邊重點口岸、邊境城市、經濟合作區在人員往來、加工物流、旅遊等方面實行特殊方式和政策」,就為此提供了政策依據。由此,澳門必須緊緊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積極推動上述各個項目的落實和實現。

其實,《決定》中即使是針對內地的行政等改革措施,也有不少是可供澳門特區借鑑適用的。比如,特首崔世安在二零一四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的構建人才培養長效機制,不妨參考借鑑《決定》的如下一段論述:「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擇天下英才而用之。打破體制壁壘,排除身份障礙,讓人人都有成長成才、脫穎而出的通道,讓各類人才都有施展才華的廣闊天地。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健全人才向基層流動、向艱苦地區和崗位流動、在一線創業的激勵機制。加決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增強人才政策開放度,廣泛吸引境外優秀人才回國或來華創業發 展。」澳門的人才培養也能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好善於發現及發掘人才的「伯樂」,就必能在最大程度上發揮激勵人才的作用。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