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張國華稱警方尊重遊行權利

【本報訊】保安司長張國華強調,警方尊重遊行示威權利,會依法執行職務,遊行人士若認為遊行示威權利受損,可向司法機關告訴。

張國華昨日回應議員吳國昌有關西望洋花園集會6人被捕後獲檢察院歸檔處理的質詢。他稱,司法機關首份批示及歸檔批示對6人的用詞均是嫌犯,證明警方“一扑即中”,不會違法拘捕,他重申司法機關今年已數次要求警方解釋,相信司法機關對警方的解釋滿意,希望吳國昌“返去諗諗”。吳國昌則希望司長考慮6人為何沒被起訴。

議員徐偉坤表示,基本法賦予市民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但遊行人士亦需遵守秩序,尊重他人權利。他指示威人士經常佔用南灣湖巴士站,剝奪不示威人士使用巴士站和道路的權利,遊行人士應懂得尊重他人和維護法紀的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