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份時裝設計樣版製作獲補助

【本報訊】文化局“二零一三時裝設計樣版製作補助計劃”已於去年十月完成複選評審,八份申請作品獲文化局補助,其中六份為個人申請,兩份為組合申請。文化局將向每個獲補助者提供其計劃所需的補助金額,最高為澳門幣十五萬元,以助設計師製作樣版及宣傳圖錄,報名參與本地及外地的時裝展銷活動,發展其時裝設計品牌和事業。

為推動本澳時裝設計行業發展,文化局於去年六月推出“二零一三時裝設計樣版製作補助計劃”,合共收到二十七份申請。經初選及複選兩階段評審後,評審團認為是次申請作品總體水平較為理想,補助名單如下:譚志傑、陳慧珍、鄭志達、李穎雯及李何倩瑩(組合)、韋展尚、鄭敏靜及謝家慧(組合)、李明新、張靄齡。文化局將派員以電話方式通知上述人士。

是次評審團成員來自本澳及香港時裝相關專業領域,涵蓋時裝設計、零售、生產、學界及公共部門,包括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副學術總監(前香港理工大學紡織及製衣學系教授及副系主任)區偉文、香港服裝設計師協會副主席馬偉明、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高級經理關治平、澳門文化產業委員會委員、彩虹集團(Rainbow Group)總裁蕭婉儀、澳門廠商聯合會副理事長馮信堅(複審因公務未能出席)、澳門資深時裝設計師江連浩,以及澳門文化局代表、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陳炳輝。文化局期望借助評審成員在時裝領域的專業經驗,在評審過程中為參加者提供意見,有助完善設計概念、營銷及發展計劃。

評審團指出,是次計劃的申請者普遍對營銷規劃未有充分重視,建議申請者日後對營銷及預算規劃作更全面及周詳的考慮,為未來競爭作好準備。另外,為了進一步宣傳是次計劃的獲補助者及其作品,文化局於今年亦會邀請獲補助者在“澳門時尚廊”展出製成的時裝樣版。有關補助結果之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二八九二四零四零與林小姐或劉小姐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