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用維澳破產資產至3月底

【本報訊】政府租用維澳蓮運的破產財產為期3個月。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由交通事務局負責按照租約條款,確保由1月1日起的3個月內,提供維澳蓮運先前經營的公共客運服務,並取代維澳蓮運及破產管理人,管理原維澳蓮運的人員及支付薪酬。

交通事務局去年10月2日開始接管維澳蓮運營運,原本至今年4月,但由於維澳蓮運已被宣布破產,當局需改為租用維澳蓮運的破產資產,繼續維持維澳蓮運原先營運的巴士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