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四大長效機制之四醫療長效機制需突破三大困擾

陳觀生

特區政府提出構建長效機制後,特區政府提出“妥善醫療,預防優先”衛生政策,一年多以來在完善醫療系統工作上投入不少資源,包括改進長者醫療服務,完成仁伯爵綜合醫院急診大樓及投入使用。此外,《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在立法會已獲一般性通過,醫務委員會亦已設立。居民的健康水準是民生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本澳部分專科醫療輪候時間較長,醫療服務水準有待提升,醫護人員短缺、醫療投入機制未夠完善等問題仍然存在。構建完善的醫療系統長效機制,需要繼續加大醫療衛生資源投入,突破人才短缺、技術提升、良性投入等困擾,解決制度性問題,才能真正保障居民健康生活。

本澳醫療機制有4大保障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於澳門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允許公立和私立醫院共存,並從資金上給予很大的支援,使得澳門地區的大眾健康狀況達到世界先進國家的同類指標水準,醫療水準全面提升。澳門居民攜帶身份證,就可以在分佈於各區的醫療中心免費就醫,包括診費和藥費,全部免費。所以澳門居民患一般疾病,如傷風感冒等,基本不用花錢。澳門是迄今為止世界上少數幾個被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健康人口地區中的一個。這對於地小人多的澳門來講是件值得驕傲的事情。

澳門現時有一所公立醫院,即仁伯爵綜合醫院,以及一所私立醫院,即鏡湖醫院;這兩家醫院均座落在澳門半島。另有一所大學醫院,即位於仔的科大醫院。各醫院還設有一些醫療中心應診,也有提供中藥處方諮詢服務。而現時澳門並沒有任何一家醫院獨立地通過國際醫療認證認可。澳門也沒有西式醫學院,故欲主修醫科的澳門人只能在外地修讀(諸如香港大學)。當地的護士則由澳門理工學院和澳門鏡湖護理學院負責培訓。現時澳門並無提供接生員的培訓課程。

而澳門公共和私人機構活動的公共衛生則由澳門衛生局負責協調,衛生局並要通過專科和初級保健服務(諸如預防疾病和健康促進)來確保公民健康。2001年,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成立,負責監察澳門各醫院、醫療中心、捐血中心的運作,並注意和預防社區疾病、為醫院和私人醫務所制定指引及發出牌照。

澳門的醫療衛生服務,可分為政府和非政府兩大類。政府方面主要有以提供初級保健為主的衛生中心和提供專科服務為主的仁伯爵綜合醫院(俗稱山頂醫院)。非政府方面,可分為接受政府和團體資助的醫療單位,如鏡湖醫院、工人醫療所、同善堂醫療所等,以及各類私人診所和化驗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其中特區政府衛生中心和同善堂醫療所提供的服務基本上是免費的。

據特首崔世安2013年施政報告透露,澳門已建成初級衛生保健網路。澳門各社區都設立了衛生中心或衛生站,提供成人、兒童保健及產前保健等服務,居民在衛生中心診療及由衛生中心轉介到有關醫院進行輔助檢查,都不用繳費。澳門居民在公立醫院進行專科診治及康復護理,80%以上的病人可免費。同時,政府已制訂《完善醫療系統建設方案》,施政報告更明確列明將投入百億元資金,在二○二○年前建立一套更有效的醫療體系,按短、中、長期計畫,興建離島醫療綜合體、山頂醫院急診大樓及專科大樓,以及路環高頂傳染病康復中心;興建及擴建至十一間衛生中心和兩間衛生站等。澳門居民的初級衛生保健網路已被世界衛生組織評為典範。

因此,有學者指出,現時澳門居民在醫療保障方面大概可劃分為:一、公務員及大企業員工(享有免費醫療或全數企業承擔);二、中型企業員工(企業承擔部分醫療費);三、一般居民基層社群(既非弱勢社群,無法取得特區政府免費醫療,也無企業醫療福利,多自己購買醫療保障);四、弱勢社群(可享受特區政府的免費醫療援助)。

本澳醫療體系需解決三大困擾

特區政府成立後實行醫療改革,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政府傾斜向民間機構購買醫療服務,通過專項資金資助等方式説明醫院發展。雖然特區政府對醫療長效機制不斷投入,但收效甚微,居民看病難、對本澳醫療冇信心依舊。筆者認為,本澳醫療體系需解決三大困擾,才能達到構建長效機制的目標。

第一,醫護人資不足嚴峻,造成居民看病難的困擾。

本澳醫療建設近年硬體設施不斷投入,但軟體呢?醫護人資不足嚴峻,當局培訓醫護速度比不上硬體建設。據2010年 “澳門護理人力資源十年規劃研究”顯示,現時澳門缺少兩成護士,約二百二十六人,人手不足會影響團隊的工作和士氣,間接影響服務市民的品質。硏究項目的負責人表示,現時澳門護士有一千一百三十四人,每千人約有二點三名護士,與鄰近地區香港、新加坡、臺灣和日本等比較都偏低。硏究結果顯示,各界對護士人手不足有基本的共識。

硏究建議澳門未來十年增加護士至每千人口有三名護士,在二○一○年前先通過培訓本地護士和適量輸入專才,為澳門增加五百名護士,以滿足短期內的迫切需求,保持服務病人的品質。 建議稱,當澳門護士人數達到適當水準後,在二○一○年之後五年就不需要輸入專才,可以加強培訓本地護士,再增加四百名。輸入專才的原則以不影響本地護士的薪酬、福利、進修及晉升為大前提,短期、逐步、適量地輸入。

社會期望離島醫院的建設可以解決本澳的看病難問題,所以離島醫療綜合體工程一再拖延引起了社會較大不滿。去年底,拖延多時的離島醫療綜合體地基處理工程開標,土地位於路城蓮花路南面與石排灣水庫之間,面積114,000平方米。建設發展辦公室表示,地基處理工程會分兩階段完成,首階段預計第1季開展,需於450天內完成,兩階段合共施工期最長780天。

坊間有傳言指,本澳有社會人士曾經建議特區政府開放醫療市場,讓有心人投資建設更多私營或非牟利醫院,但遭到了既得利益者的強烈反對。因此有人說,本澳醫護人資不足只是表面現象,根源還是在於本澳當前醫療保健體制改革所面臨的窘境,是改革被有些醫療保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所“綁架”,他們藉口大規模的醫療保健體制改革會降低醫療水準,千方百計地阻撓這場改革。

第二,醫療事故法爭議,顯示本澳醫療技術困擾。

對於醫療事故糾紛,澳門至今未有專門的法規規範,只能通過《民法典》的法律規定去解決醫療事故糾紛。在二○一三年澳門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了《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是首個涉及醫療事故糾紛的專項立法,醫療界和社會各界都相當關注。有本澳資深醫生在報章撰文指出,首先,現時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醫療事故的過錯判定標準過於簡單。因為醫療過程複雜,由多個環節構成,造成醫療事故的因素很多時候不止一個,每個環節由不同的醫療人員甚至不同的醫療服務提供者負責,醫療事故的損害後果是哪一個環節出錯、或是多個環節都出現錯漏而共同造成很難認定。但《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對於過錯的認定和判斷未有提供清晰標準;另外造成醫療事故的各個環節和因素,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之間各自的因果關係如何認定和責任比例如何分配,法案也沒有提出標準,於是醫療服務提供者對於醫療事故的責任在因果關係的鏈條上可以追溯到無窮遠,令他們難以預見自己的責任到底有多大多遠,這樣對醫療服務提供者有欠公平,執法時亦難以操作。其次,《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第5條第2款雖然規定了就診者擁有取得自己病歷副本的資訊權,但是沒有制止違反這規定的行為的罰則,病歷和病歷副本又不是同一個概念,結果就是病歷副本的及時性、清晰性和完整性未為《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的保障條款所覆蓋。再次,鑑定報吿調查期間延長制度有漏洞。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獨立運作,沒有上級有權審批委員會的申請,於是上述調查期間延長的決定權就會落在委員會自己手中。然而自己可以決定自己負責的鑑定報吿的製作期間可延長至多久和延長多少次,變相等於沒有時間限制。鑑定報吿調查期間延長制度這個漏洞可以令鑑定報吿的製成時間變得無了期。

其實,醫療事故法爭議的核心是如何令居民對本澳的醫療水準及醫療技術有信心。因此,正如立法會小組會審議時所指,鑑定委員會能否產生作用是法案的成敗關鍵,必須確保鑑定委員會具有公信力、權威性及專業性。

第三,全民醫保應否及如何設立,突出醫療投入良性發展的困擾。

多位議員都曾在立法會上建議建立全民醫療保障制度。理由是市民現時一旦患上慢性重病是“等唔起,醫唔起”,若建立全民醫保,便可到任何一家醫院就診,既可做到醫院分流,患者亦可得到及時醫治,還可與鄰近地區合作做跨境醫療。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回應表示,明白議員對全民醫療保障的意見是出於關心市民就診問題,但政府對此有不同看法。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補充,全民醫保包括美國、香港等地均有研究,但長期仍未有結果。他強調特區政府以全民公道公平為原則,在確保無人會因經濟問題得不到治療情況下訂定“醫療安全網”,政府對包括重症在內的所有市民均有免費醫療保障。跨境醫療方面,張裕表示服務費極難以機制確定是很大的問題,若處理不善將令公帑不必要大量浪費。行政長官崔世安稱,對於全民醫保的構想,需要居民每月供款,現階段能否推動有一定保留。

美國推動的醫療改革受阻亦令本澳擔心能否順利推行全民醫保。由美國總統奧巴馬積極推動並簽署生效的醫保改革法案正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其目標也是推動全民醫保。奧巴馬此前曾反覆保證,即使法案開始實施,美國人依然能夠依照個人意願繼續保留自己原有的醫保方案。但目前有不少美國民眾陸續被保險公司取消原有方案。他們的醫保大多由個人購買而非僱主支付,並比較廉價,不能完全達到醫改所制訂的標準,保險公司因此無法承保。為此,奧巴馬需向因為醫改而失去原有醫療保險的美國民眾致歉。

所以,全民醫保雖然是醫療改革的發展方向,但其核心問題的需要居民每月供款,在本澳現時對社保供款提升亦難以得到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