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保障草案未完善 政府承認疏忽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指出,草案未考慮任期未滿5年代理行政長官的離任補償。

陳澤武表示,法案不少條文涉及5年任期的問題,但行政長官若在職期間離任,由另一人補上餘下任期又未能連任,任期未滿5年,法案無定出任何補償,另外計算離任補償時,行政長官的任期能否累計,政府亦未有考慮。陳澤武稱,與會的政府代表認同這部分疏忽,會再商討。(陳美婷 黃偉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