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人才回澳必須準確落實橫琴開發政策 吸引人才回澳必須準確落實橫琴開發政策

特首崔世安在農曆新年之前作出批示,特區政府設立人才發展委員會,其職責主要是制定、規劃及協調澳門特區總體的人才培養長遠發展策略;構思並落實人才培養的短、中、長期措施和政策,特別是構思制定「精英培養計劃」、「專才激勵計劃」及「應用人才促進計劃」,研究設立鼓勵人才留澳及回澳的機制等。

研究設立鼓勵人才留澳及回澳的機制,這是一個正確的施政方向。實際上,澳門並非沒有人才,過去澳門就養育了不少人才。就連最近與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女兒胡婷婷離婚的「Soler」樂隊(中文名為「太陽系」)主唱歌手Julio Acconci(中文名:夏利奧),就是一名「澳門仔」(嚴格來說他是意大利裔的「土生仔」)。但這些人才在外地學成之後,卻沒有返回澳門就業,而是留在外地創業;或是在澳門畢業之後,外流到其他地方發展。就連澳門特區首任特首何厚鏵,在加拿大多倫多約克大學畢業後,也沒有直接返回澳門,而是留在加拿大多倫多的會計師行工作,後被調到香港的分行;只是在其父親何賢病危,及經香港新華社社長許家屯協調,中國銀行入股大豐銀行之後,他才返回澳門出任大豐銀行總經理。而至於其他領域的外流人才,就更多了。

為何澳門人才外流狀況會如此嚴重?關鍵的原因,就是以澳門當年的就業市場,無法留住人才。一方面,澳門當時只是一個消費城市,僅有的產業也只是神香、火柴、毛巾等,而且面積細小,市場容納量有限。他們在海外負笈,就算是學得「周身武藝」,返回澳門後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為稻粱謀計,只得遠走高飛。另一方面,自「一二‧三事件」之後,有一段較長的時間,澳門經濟發展遲緩。直到後來西方貿易大國實行配額保護主義,澳門卻因此而受惠,吸引到香港的製衣廠商來澳設廠,但也容納不了製衣行業之外的各類專才。澳門回歸後,經濟發展亮麗,就業市場擴寬,但也難以容納各業專才。這是因為,澳門的產業結構單一,以博彩業為主,服務業為輔。除這兩大行業的實用人才可以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之外,其餘各類專才仍是難以插足。

因此,特區政府吸引專業人才回流,或是號召本地專才留澳,倘是仍以現在這樣的產業結構來作「梧桐」,恐怕仍難引得「鳳凰」來。就算是本地培養的人才,也只是應用人才較有出路,而專才和精英人才恐將還是「學不致用」。

這就更凸顯了如何用好、用足、用活《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有關「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的內容,及國務院賦予橫琴開發特殊政策的問題。倘能全面地實現,準確地落實,相信人才就能實現「英雄有用武之地」。

實際上,當初在研擬《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之時,寫到其「重頭戲」——「合作開發橫琴」的部分,其主要思路就是為了因應澳門特區必須落實貫徹中央賦予「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任務,但澳門卻遇到土地匱缺的實際困難而作為切入點的。據說,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文本的草擬過程中,有關橫琴可以享受特殊政策內容的設計,由於較為「超前」,一直未能得到海關總署等中央部委的批准,從而使《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研擬工作「卡殼」。也正在此時,國務院前任總理溫家寶藉著主持「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開幕式之機訪問澳門,得知澳門特區在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時所遇到的實際困難,返京後就拍板決定,批准在橫琴實施特殊優惠政策,而海關公署等部委也就對《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開放一路「綠燈」,後來更促成了《國務院關於橫琴開發有關政策的批覆》。

但後來在實際實施上,卻大為走了樣。最大的落差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其一、進場的「門檻」甚高,中小企業難以跨越。這只能是讓特大型企業假借「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名義,取得土地後進行豪華精緻型開發,使得廁身其中的中小企業的生產場所成本(租用或購買)極高,並形成對中小企業的「寡頭壟斷」,使其受到層層盤剝。

其二、原先在實施《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時所承諾的五平方公里「澳門產業園」土地,一直未能得到落實。由於橫琴管理機構以「土地財政」掛帥,所有位置較佳,交通較為便利的地塊,都正在或計劃進行高價拍賣,因而打算留給澳門特區政府主導使用的地塊,就不但是頗為分散零碎,而且也是屬於偏僻邊遠區份,澳門特區政府難以統籌主導。

其三、是橫琴管理部門的本位主義過於強勢,成為澳門中小企業進駐橫琴的。實際上,橫琴管理機構一直只是宣傳《橫琴發展總體規劃》,而從來不提《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這等於是在橫琴所實施的特殊優惠政策上,「要仔不要乸」。也與溫家寶總理向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港澳事務部份的新論述,明確地將「推進橫琴新區建設」列入港澳事務範疇,並將之與「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及「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緊緊地靠掛起來的思路,背道而馳。既然如此,橫琴就無法為澳門特區留住人才或吸引人才回流,提供「有用武之地」。

實際上,中央之所以會給予橫琴新區「比特區更特」的優惠政策,就是為了幫助澳門特區落實國家「十二五」規劃所賦予的「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及「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定位。中央批給澳門的新城填海區建設公共房屋、文教設施、交通基建為主,因而就利用橫琴與澳門一河之隔的有利地理條件,給予橫琴「準自由貿易區」有利條件,以協助澳門特區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扶持澳門特區的中小企業,解除其「無地發展」之憂。因此,沒有澳門的因素,就沒有橫琴新區的優惠政策。這就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如果反客為主,將「皮」與「毛」的關係顛倒,那就是錯誤理解中央的戰略意圖了。

現在,國務院已經同意建立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的「促進廣東前海南沙橫琴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其主要職責包括:協調解決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建設中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需要中央政府予以支持的事項;加強有關地方和部門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建設中的信息溝通和相互協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由此看來,珠海橫琴的建設及其與港澳合作的管理事務,已經上升為國家行為,因而相信這個「聯席會議」機制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橫琴發展回到中央對其批復優惠政策的原旨。除了是可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及時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之外,也可避免發生「地方利益保護主義」的發生,防止地方在落實中央政策時的「抽水」行為,有利於澳門特區在最大程度上,享受到本應享受的國務院批復的對橫琴優惠政策。

這應是落實及吸引人才回流的良機,應當好好利用。否則,特區政府的人才政策再好,也只能是廢紙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