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盼扶助文創業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明金未見政府實質扶助文化創意產業,向政府提出質詢。

陳明金指出,政府以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作為本地區經濟多元及持續發展的重要策略之一。但自2010年公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藍圖及短、中、長期目標至今,當局似乎仍停留於論說的階段,除了成立文化產業委員會、設立文化產業基金外,未見對行業本身推出針對性的扶持政策、措施。反而在步入2014年,不斷看到有經營數年的文創單位因無法負荷高昂的租金而結業。

在澳門中小企普遍面臨人力資源短缺、鋪位租金高企的環境下,文創產業正處起步階段,不少業界人士反映,行業發展面臨資金不足、創作空間及配套設施缺乏、人力資源短缺、以至教育及法律方面未能配合等仍待解決的問題,如果要完全按照市場規律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行業發展必定舉步維艱。結合鄰近地區文創業發展的經驗,行政當局在行業發展初期都給予業界資金、政策、場地等支持,特區政府應積極聽取業界訴求,具體落實援助政策,使得文創在促進本地經濟適度多元的同時,亦有利於確保業界的發展及生存空間。

陳明金質詢當局:

1.為有效推動本澳持續多元發展,當局對於文創產業的長遠拓展定位及方向有否作專門研究?除了設立基金援助外,對於將本地“文化”及“創意”轉化成產業有何行之有效的政策或措施支持?

2.去年12月,據文化創意產業資料庫的統計顯示,本地設計、視覺藝術、表演、服裝、出版、電影、流行音樂、動漫、跨領域文創單位總共有一百三十八個,三年約增長百分之四十。雖然本澳已設立了文創產業區,並將仁慈堂(婆仔屋)等設立為文創單位的基地。但隨著文創單位的數量增多,地方及空間遠不足以應付發展需要,尤其是在現時租金方面的成本不斷上漲,在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下,當局如何借鑑其它地方成功經驗,如通過規劃創意產業園區、活化工廈等措施,為文創產業創造經營空間,發揮集聚效應,以減低文創產業的拓展成本?

3.文創產業的發展潛力大,為特區政府帶來的經濟效益不容忽視,因此,開拓文創產業市場必須投入充足的資源,並且必須確保資源得到有效的運用。就“文化產業基金”的設立,當局對於審批資助有何具體的標準?有否設立成效評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