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接獲一知名美容產品權利人舉報,指北區某藥房涉嫌售賣假冒知名美容面膜。海關立即調查,拘捕涉嫌售假美容面膜供應商兩名店東,將之移交檢察院處理。
本月十二日,海關知識產權廳偵查人員在品牌權利人代表協助下,對被投訴店鋪採取行動。涉案店鋪為藥房,海關與衛生局藥物事務廳稽查員聯合行動,在涉案店鋪內查獲一批偽冒「我的美麗日記」品牌面膜,偵查員隨後稽查全澳各區十四個地點,揭發南區一批發店供應商將涉嫌假冒美容面膜批發予藥房分銷。偵查員邀請涉案供應商兩名店東前往海關總部協助調查。初步調查顯示,侵權物品從外地購入,面膜入貨價格約十二元澳門幣,批發價格二十四元澳門幣,零售為四十九元澳門幣。案中被扣押的侵權物品有關商標已在本澳經濟局註冊,權利人鑑定後發現侵權物品內外包裝多處與原品牌產品不符,確認為假冒貨。
兩名嫌犯分別姓許及姓譚,五十二歲及六十歲,均為本地居民,在外地訂購假冒面膜批發予全澳各區店鋪出售。海關將以貨物欺詐罪控告兩人,將之移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判五年徒刑或科處六百日罰金。
海關偵查員已查出了侵權物品的供應來源,堵塞了銷售批發該侵權物品的渠道,市面暫時未再發現該冒牌面膜。供應商批發予零售藥房的零售價同正貨售價相若,將假貨當成真貨賣,零售藥房有否配合,有待進一步調查。海關稱,冒面膜可能傷害皮膚,消費者購買了質量無保證的假貨,不但損失金錢,嚴重的會傷害皮膚及身體。
海關強調,售賣侵權物品的店員和店主,如為謀利誤導消費者,不顧他人健康而售賣假貨,海關一定嚴打。
海關呼籲,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可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00一。
